话说有个姓阮的93岁大爷,一辈子没结婚,他死了之后,给邻居刘某留了几千万的财产。阮大爷家里有四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但和他们关系一般。到了2011年,村委会想了个办法,把刘某给找来了。刘某在村子里名声不错,和阮大爷相处得也很好,所以答应照顾阮大爷。他俩就签了个协议,说刘某负责阮大爷的养老送终,阮大爷就把家里的11间房子全给刘某。到了2017年,村子里拆迁了,分了380多万补偿款还有五套房。2023年3月,律师给他们做了个见证,阮大爷又重新签了协议。还是老样子:刘某负责他生养死葬,他把五套房还有其他财产都留给刘某。同年9月,阮大爷过世了,刘某把丧事办得很妥当。他觉得自己伺候了十几年了,协议也合法有效,就应该拿这笔钱。可阮大爷的一些亲戚没参与这个协议的签字,他就找法院打官司确认这个协议的效力。法院去调查走访了一番,还找村委会作证。结果证实了刘某十几年里确实照顾得挺好,让老人安享了晚年。最后法院判决了:这五套房子的权益全都归刘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