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毒品犯罪的最新成效。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23732件,较2024年下降33.82%,折射出我国毒品犯罪防控工作进展顺利。 从三年整体趋势看——2023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9.3万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13.3万人。其中,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7万人,重刑率达20%,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约13个百分点。这表明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也反映出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在司法裁判中受到充分重视。 在处理医疗用麻精药品有关案件时,法院面临较为复杂的现实情况。医疗用麻精药品兼具“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部分公众对其被滥用的风险认识不足。一些患者或家属因不了解规定、图省事或出于经济考虑,将治疗后剩余的麻精药品通过网络平台或病友群转售,进而触碰法律红线。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李晓光指出,此类案件处理需重点把握两个原则。 一是坚持区别对待。对明知对方是吸毒人员或贩毒分子仍向其贩卖医疗用麻精药品的,应依法从严惩处,按相关毒品犯罪追究责任。但对在病友圈转让、出售麻精药品,或以放任态度向特定人员少量出售的情形,一般不宜直接按毒品犯罪论处,避免简单化处理。 二是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要严格审查证据,只有在证据能够证实行为人具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并客观实施了贩卖治疗后剩余麻精药品行为的情况下,才能以毒品犯罪论处。反之,如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贩卖毒品故意,则不应认定构成毒品犯罪;但如涉及其他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从司法实践看,部分此类违法犯罪与治疗后剩余麻精药品回收渠道不畅有关。对此,有必要继续畅通药品回收渠道,提升患者及家属上交剩余药品的便利性和积极性,从源头减少相关违法犯罪。同时,法院也提醒公众遵医嘱使用麻精药品,不超量、不滥用;治疗后剩余药品应按规定妥善处置,切勿为小利转售他人。 当前,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态势,滥用问题更加突出,成为禁毒工作面临的难点之一。其中,“笑气”、丁烷、替来他明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的滥用尤为复杂。这类物质虽未列入毒品目录,但具有类似毒品的成瘾性和危害性。以“笑气”为例,其学名为一氧化二氮,早在2015年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长期或过量滥用可能造成神经损伤,出现肢体瘫痪、精神异常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 近年来,为逃避打击,不法分子围绕“笑气”等未列管物质的非法生产、经营和滥用问题更为突出,给禁毒工作带来新的风险。据介绍,近三年缴获的涉案“笑气”数量明显增加,滥用人群中青少年占比较高,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不容忽视的威胁。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新型毒品治理,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升司法应对能力。
毒品治理是一场持久战;案件数量下降值得关注,但新型成瘾物质抬头也提示各方仍需保持警惕。坚持依法从严与精准司法并重,推动回收机制完善、公众规范用药落到实处,才能把风险尽量压在源头。以更细化的规则、更顺畅的渠道和更广泛的社会参与织密防线,持续巩固禁毒成果,守住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