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升级 新增取暖物业等提取项目惠及多类家庭

(问题)近年来,住房消费正从“以购房为主”逐步转向“购租并举”,并更加关注长期居住成本管理。部分城市——租住人群持续扩大——取暖、物业等运行性支出在居民住房开销中的占比上升,老旧小区更新和房屋共用部位维护需求也同步增加。相比之下,传统公积金提取仍主要集中在购房、还贷等环节,对现实中的居住成本覆盖不足,政策供给与群众需求出现一定的“结构性错位”。 (原因)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此次优化自治区本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主要体现三上取向:一是顺应租赁市场发展,缓解租房压力青年人、新市民群体中的集中趋势;二是结合北方供热周期较长、取暖费用较为刚性的实际,将居住运行成本纳入制度支持;三是适应城镇住房进入存量时代的治理需求,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与房屋安全和社区品质直接涉及的的支出纳入支持范围,推动制度支持从“买得起”延伸到“住得好、住得久”。 (影响)根据通知,新政策自2026年3月16日起施行。租房提取上,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并租房居住的,租房提取额度明显提高:每人每年额度在原基础上上调30%,由14000元提高至18200元;多子女家庭(两个及以上子女)在此基础上深入倾斜,租房提取额度上浮50%,每人每年可达21000元。相关安排有助于减轻租住成本压力,提升家庭在就业、就学等的城市融入能力,同时释放对多子女家庭支持的政策信号。 提取范围上,新政原有住房消费支持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提取用于支付不超过两套住房的取暖费,夫妻双方每年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一个取暖年度实际支付费用;同时,也可提取用于支付不超过两套住房的物业服务费,夫妻双方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实际支付的物业服务费。此外,通知明确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支出纳入支持范围,有利于引导居民依法依规开展房屋共用部位维护和设备更新,提升社区居住安全与品质。总体来看,政策支持从“住房交易”延伸到“住房使用”,将公积金制度覆盖到更多日常住房消费场景。 (对策)业内人士认为,政策落地后,需要在执行层面处理好“便利”和“合规”的关系。一是完善费用凭证和信息核验机制,围绕取暖、物业及维修资金等支出,建立与供热、物业服务、维修资金管理等部门或机构的协同核验,减少群众跑腿,提高审核效率。二是加强对多子女家庭等重点群体的政策告知和办理指引,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三是强化资金使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实际发生、据实提取、用途限定”等要求,防止虚构支出、违规套取,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四是结合群众反馈动态优化细则,例如进一步明确租赁合同备案、发票或缴费记录等材料要求,降低制度性办理成本。 (前景)从中长期看,公积金政策向租赁和居住成本领域延伸,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预计随着政策效应逐步显现,租房提取支持与多子女家庭倾斜将有助于稳定租赁市场预期,提升城市吸引力;对取暖、物业及维修资金等支出的支持,则有望推动社区治理和存量住房品质提升。下一阶段,如能在更大范围推进数据共享、跨部门协同与线上办理,公积金制度的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更好起到其在改善居住条件、支持稳定生活上作用。

住房关系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内蒙古此次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针对租住成本、取暖物业支出和住房维护等现实需求作出回应。通过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扩大可提取用途等措施,政策与职工日常居住开销的匹配度更提升。随着新政策落地实施,预计将为更多职工提供更直接、更可持续的住房支持,帮助其更好实现稳定居住与安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