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启动全域禁渔 多部门联动守护渔业资源

问题:进入春季,台州内河鱼类陆续进入产卵繁殖高峰期;若关键窗口期持续捕捞、使用地笼网等高强度网具,容易造成亲鱼资源下降、幼鱼补充不足,影响河流生态系统稳定与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针对这个突出矛盾,台州自3月1日起对重点内河水域实施为期四个月的禁渔管理。 原因:一上,内河水域生态承载力相对有限,鱼类繁殖对水温、水流与栖息地条件高度敏感,春季一旦遭遇集中捕捞,修复周期长、恢复成本高。另一方面,部分水域曾出现违规设置大型定置网具、连片地笼网及无主网具等现象,既易形成“无差别捕捞”,也可能带来航道安全、环境污染等衍生风险。制度化禁渔与常态化执法,是推进河湖生态修复的重要抓手。 影响:禁渔期覆盖椒江指定界线以上河段以及灵江、永安溪、永宁江、始丰溪、义城港、大田港等水域,除娱乐性游钓外,其他捕捞作业方式均被禁止。有关部门预计,通过在繁殖季对捕捞强度“踩刹车”,可有效提高鱼类繁殖成活率,促进资源补充与种群结构优化,并带动水域生态链条恢复。对市场端而言,禁渔将深入倒逼水产品来源规范化,有利于形成更透明的交易秩序与更稳定的供给预期。 对策:禁渔启动前夕,台州渔政执法力量对辖区重点支流与河道开展巡查走访,推进渔船靠港登记管理,确保全市27艘应休内河渔船按规定锚泊休渔;同步组织禁渔水域预清网,重点清除违规定置网具、连片地笼网和无主网具,降低“隐性捕捞”风险。禁渔开启当天,市海洋经济发展局会同公安、检察、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对应的属地渔政机构启动禁渔执法“春潮”行动,开展内河执法巡航,形成“水上查、岸上堵、市场控”的合力。 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对违反禁渔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显著提高,相关罚款上限由原先最高5万元提高至最高200万元。执法部门表示,将把法规宣贯作为禁渔期治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公告张贴、标语提示、广播循环等方式提升从业者守法意识,推动“知法、守法、敬法”落到实处。禁渔期内,各部门还将持续加强联动执法,严格渔船船位管理、加密禁渔水域巡查频次、强化餐饮与交易环节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突出对“人、船、网”关键要素的全过程监管,力争实现“江上少见渔船、水里不见网具、市场规范经营”的治理目标。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内河禁渔的效果不仅取决于禁渔时长,更取决于执法协同、宣传覆盖与长效机制建设。下一步,随着新法实施和执法标准进一步明确,台州有望在“源头管控—水域巡护—市场监管—司法衔接”闭环上持续完善,推动禁渔由阶段性管控向常态化生态治理延伸。同时,结合水生生物栖息地修复、增殖放流科学评估与公众参与机制建设,有望提升河湖生态系统韧性,为区域绿色发展夯实生态底座。

渔业资源的恢复与保护,从来不是一朝一夕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