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0日起,北京日报报道了个大消息,直播间里卖东西的平台不能再随便甩锅了。就在今晚报上的新闻里,把这一监管变化给讲透了。今年3月20日,《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这个规定就是为了解决直播卖货时候的食品安全责任推诿问题。我个人觉得,这个新规把监管红线划定得很清楚。直播带货平台要是出了问题,就别想再把责任推给别人。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组宣处的张倩,她觉得新规这次把平台、主播还有给他们服务的MCN机构都抓起来一起管。这次新规明确了,平台是“第一守门人”,不仅要管直播里卖的货,还要管直播间里的人。商家自己开直播间卖东西(店播),得把真实有效的食品许可证和备案信息公布出来。纯带货的达人(达播)呢,得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 另外这个新规还明确列出来了直播间不能卖的13类食品,比如用非食品原料做的、有毒有害物质的、过期变质的、病死的肉类还有没有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等。还有8项行为也禁止在直播间做,比如用技术手段改变食物的样子、说能治病、冒充保健品、混淆普通食品和药品等等。 还有一点特别重要的是引入了“流量监管”,如果平台发现主播或者运营者违法了,就得采取警告、限制流量、关闭账号这些措施。“流量”也不再是他们违法的保护伞了。 最后再来说说消费者维权的问题。这次新规从三个方面来保护消费者。首先是一键维权渠道,平台得在页面显眼的地方设置举报按钮;其次是技术监测记录能当证据用,比如AI抓拍、录屏数据都能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最后是构建了阶梯式处罚体系。如果平台不审核、不报告就按《食品安全法》处罚;如果培训没做好、选品不过关就罚款1万元到10万元;“店播”资质不全也会被追责。 总的来说吧,这个新规给大家提了个醒,以后在直播间买东西更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