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一块九还是两块了,这官司打的根本不是几毛钱的问题,而是打掉了普通人

181户业主集体对物业费产生质疑,开发商和物业利用法律漏洞,把其中一个“倒霉蛋”告上法庭并获胜。法院的判决书中提到,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比政府规定更具效力。在郑州,张先生原本以为购房时签署的同意2块钱物业费的合同是自愿的,然而这背后隐藏着开发商用钞票逼迫他签下的“无奈之举”。所有购房者都知道这有问题,但在开发商和物业面前,业主的不情愿却得不到法律文件的认可。政府在2014年就印发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费上限为1块9。但物业经理轻描淡写地表示这个办法管不了合同。法院也认可了这个观点:政府和房管局依据《价格法》制定指导价是为了防止垄断和保护业主,但开发商和物业用合同将指导价往后移了十米。地方政府制定的规则在执行中失灵,司法环节又以尊重契约精神为名,神圣化了那份在权力失衡状态下签订的合同。结果,一份购房时的捆绑合同就能让地方政府的规定失效。这个判决书告诉人们:当保护你的规则在需要它保护你的时候突然失效,你除了签下那份不得不签的合同外还能指望什么?所以别再纠结物业费是一块九还是两块了,这官司打的根本不是几毛钱的问题,而是打掉了普通人在面对一个系统时相信“上面有规定”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