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济南市农业农村局近日举办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农业执法工作座谈会。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高振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本次聘任工作选拔首批45名农业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人员构成涵盖种植业、种业、法律服务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这些监督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在各自领域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不同利益群体参与执法监督工作。
设立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创新举措。
当前,农业农村领域涉及种植、养殖、农产品流通等多个环节,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
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有助于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现象发生,进而提升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会议通报了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宣读了特邀监督员名单及其工作职责。
监督员将在监督执法办案、建言献策、促进沟通交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具体而言,监督员要充分发挥"黑脸"作用,对执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制约;发挥"智库"作用,为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发挥"桥梁"作用,加强执法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沟通理解,化解矛盾纠纷。
从更深层次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市场主体对执法的规范性、透明度和公正性提出了更高期待。
通过聘请特邀监督员,让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到执法监督中来,既能增进相互理解,也能推动执法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这种做法有利于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为农业产业发展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济南市农业农村部门表示,将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建立健全监督反馈机制,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执法工作。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法治意识,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当"专业人"监督"专业事"成为常态,农业行政执法才能真正实现从"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的跨越。
济南这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新,不仅关乎一域执法水平的提升,更折射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层逻辑——开放监督渠道的本质,是对治理智慧的集纳与对公信力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