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明确网络商业使用未成年人肖像红线 专家呼吁商家强化版权意识和法律责任

问题——在社交平台与电商平台高度互联的当下,儿童照片从家庭影像、职业拍摄到公开发布的传播链条更长,管理难度随之上升。

一些商家为降低成本、抢占流量,擅自截取、搬运未成年人照片用于商品宣传,把他人形象当作“免费广告”。

当权利人追责时,“不知情”“图片来自网络”等说辞被用作推脱理由,导致未成年人肖像权在网络空间面临被反复消费的风险。

原因——其一,平台传播便捷与图像可复制性,使侵权成本显著降低。

短视频、社交平台上的公开内容往往被误认为“可自由使用”,而截图、下载、二次发布几乎不留痕,给维权取证带来障碍。

其二,部分商家法律意识淡薄,将营销效率置于合规之上,忽视肖像权授权的必要程序。

其三,未成年人作为权利主体在诉讼中依赖监护人,面对举证、质证、专业判断等环节相对弱势,客观上增加了维权门槛。

影响——擅用未成年人肖像不仅侵害人格权益,也可能引发更深层的隐私与安全风险。

未成年人形象一旦与商品、店铺、评价体系绑定,可能产生被误导式“代言”、被恶意评论甚至被二次传播加工等连锁效应,影响其成长环境与心理安全。

从市场秩序看,“拿图就用”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扰乱电商竞争生态;从社会治理看,若对侵权行为缺乏及时纠偏,将弱化公众对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的信心。

对策——本案对法律边界作出清晰回应。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具有明确限定,如新闻报道不可避免使用、课堂教学或科研在必要范围内使用等。

将未成年人照片直接用于商品页面展示、引导交易,本质属于营利性商业活动,难以纳入合理使用范围。

吴兴区法院查明某服饰公司未经授权使用童模19张照片用于多款商品宣传,判令其删除侵权内容、向未成年人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合理开支1500元,体现了对网络商业宣传“红线”的刚性约束。

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依托未成年人协同保护机制,对当事人诉讼能力相对薄弱、涉网络侵权等特点进行研判,依法支持起诉,与法院形成保护合力。

这一做法在程序层面补齐了未成年人维权的短板,有助于把“被动救济”向“主动保护”延伸,释放出对侵权行为不姑息的鲜明信号。

从治理角度看,遏制类似侵权还需多方发力。

商家应将肖像授权与版权合规纳入经营底线,建立素材来源审查、授权留存、上线复核等流程,避免以“来源网络”掩盖管理缺位。

平台应完善图片相似性识别、侵权投诉快速处置与证据留存机制,推动“先下架、再核验”的及时止损,并对多次侵权主体强化规则约束。

监护人和从业机构应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对公开发布的儿童商业图片进行水印标识、授权范围说明与定期巡检,发现侵权及时固定证据、依法维权。

司法机关可继续推进协同保护机制常态化,增强普法提示与典型案例发布的示范效应。

前景——随着电商营销从“图片展示”向“内容种草”“直播带货”延伸,未成年人肖像被用于引流的场景可能更加隐蔽,侵权链条也可能跨平台、跨主体。

可以预期,围绕肖像授权、数据留痕、平台责任与惩戒机制的规则将进一步细化,合规经营将成为行业竞争的必要门槛。

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保护,也将从个案裁判的明确边界,逐步走向协同治理的系统化建设。

这起"小案件"折射出数字经济时代的大课题。

当儿童天真的笑脸可能在不经意间成为商业筹码时,司法机关通过个案裁判划清法律红线,既是对特定当事人的救济,更是对网络生态的净化。

在人人都是"数字原住民"的今天,如何平衡商业创新与权益保护,仍需全社会共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