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骗钱拿东西都是违法的!

2019年,李某和马某相识,当时马某是一名飞行员,他想通过李某把人民币换成美元去国外买房子。李某知道这事后,就撒谎说自己认识可以帮忙换汇的人。从2019年10月开始到2022年8月这三年多时间里,李某一共从马某那里转走了两百多万人民币。为了骗得更多钱,李某一边骗马某说钱已经交给别人去办了,一边自己创建了个微信号冒充是“cici”的第三方公司财务人员,不停地给马某发消息编造各种理由让他放心。到了2023年2月以后,李某又说之前找的那个第三方公司出了问题要打官司,还说需要支付审计费、律师费这些钱。这样一来二去,马某又被他骗走了三十多万。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把这笔账算了清楚。根据银行流水、聊天记录还有证人的说法,法院发现除了大概四十万多是真的用来换汇或者案发前还了钱,剩下的钱都被李某拿去挥霍了。法院认为李某就是想非法占有这些钱,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因为金额巨大,法院最后判他十二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还要罚三十万。 庭审的时候,律师帮李某辩护说他们俩关系亲密属于那种特殊的交往,那些钱算赠送或者生活开支。但法院说不管关系多亲密,如果是通过骗手段拿别人的钱还是诈骗。庭审记录显示律师提出的各种理由都没被法院采纳。现在李某已经说要上诉了。 这个案子从特殊的关系演变成诈骗案让大家都在想怎么界定人情往来和违法犯罪的界限。法律这回很明确地告诉大家:不管关系多好,只要想骗钱拿东西都是违法的!接下来还会有二审看怎么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