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生死时刻。1月27日,央视新闻报道了苏州一家超市内的紧急救援事件。老板娘因一元钱零头的免单与顾客张晓国多聊了几句,随后突然晕倒。在120调度员的远程指导下,张晓国当即对其持续进行胸外按压。尽管按压过程中导致对方六根肋骨骨折,他仍坚持施救,最终挽回了一条生命。 这则新闻引发关注,不仅因为救人的勇气,更因为它折射出一个现实问题——当代中国如何在法律、伦理与技能三个层面,为施救者与被救助者建立更完善的保护体系。 从伦理层面看,此事件直观呈现了“善意循环”的力量。老板娘抹去的一元零头,是市井生活中最朴素的体贴;而这份体贴在关键时刻,换来了一位愿意挺身而出的施救者。这并非简单的巧合,更像是社会信任在日常点滴中的积累与回馈。老板娘丈夫“只觉庆幸、感恩”的态度,也反映了受助者对施救行为的理解与尊重。他所说的“若不是有按断肋骨的力度,很可能无法苏醒”,道出了急救中的基本常识:在生死关头,保命永远是第一位的,施救中可能出现的必要损伤,是医学实践中可以预期、也被伦理所接受的代价。 从法律层面看,这一事件同样具有现实意义。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条被称为“好人条款”的规定,为像张晓国这样的普通施救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它用制度方式回应公众最担心的问题:只要出于救人的目的,在紧急救助中造成合理损伤,施救者不必承担民事责任。其价值在于减少“怕惹麻烦所以不敢救”的顾虑,让更多人在关键时刻愿意出手。 然而,法律能解决“敢不敢救”,却难以单独解决“会不会救”。张晓国依靠调度员远程指导完成抢救,值得肯定,但也暴露出过程中的风险与不确定性。这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公众急救技能普及仍有不足。心肺复苏、气道异物清除、止血包扎等基础技能,在一些国家已较为普及;而在我国,掌握这些技能的人群比例仍不高,导致突发医疗事件发生时,许多潜在施救者因缺少训练而难以有效施救。 一个成熟社会的安全感,既来自法律对善意的保护,也来自公众具备的自救互救能力。要提升急救成功率,需要把急救教育更系统地纳入公共教育与社会培训体系:在中小学,将基础急救知识与技能纳入体育与健康课程;在社区,常态化开展急救培训与实操演练;在职场,尤其是超市、商场、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为员工提供定期培训与复训。只有当更多“张晓国”在关键时刻能够依靠训练而非仅凭勇气,我们的社会才能织密生命安全网。 这张安全网的形成,离不开法律、伦理与技能培训的协同:法律提供底线保障,伦理强化价值共识,技能培训提升行动能力。三者相互支撑,才能让更多人在紧急时刻及时、有效、安心地伸出援手。
从一元钱的抹零善意到六根肋骨的生死救援,这个冬日故事不止是一次偶然的交集。它既检验了《民法典》对应的规定在现实中的支撑力,也提醒我们:社会文明不仅体现在愿意出手,更体现在让人“敢出手、会出手、出手后无后顾之忧”。只有让法治保障与人文关怀相互配合,每一次善举才能得到踏实回应,每一个生命也才能更有底气地被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