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处理纠纷比作一趟旅程,要让群众的时间和精力都不浪费,就得把各种繁琐的手续整合到一起走,这就是最高法最近提出的“实质解纷”。咱们就拿两起案子来看看这条新路子怎么走。 天津和平区法院有个43案合并的例子。从2021年2月到2024年8月,一家安装公司给物业公司修了43项东西,钱却一直拖着不给。安装公司一口气把这43笔账全都告上了法院。法官一看,这几个官司当事人都一样,合同性质也相同,完全符合合并审理的条件。在双方同意后,法官把这43个案子合并成一个大案子来办。这样一来,开庭、举证、调解都能一次性搞定。只用了15天时间,两边当事人就彻底解决了问题。为了让物业公司能慢慢还钱又不让公司吃亏,法官还想出了分期付款的方案:只要一期不付,安装公司就能去强制执行剩下的全款。 再看看吉林市的案子。事情要追溯到1996年,刘某江买了一套房子但一直没办过户。后来他发现房子不仅被抵押了,之前的买卖协议也有问题。从2007年起他就开始到处打官司办过户手续,折腾了好多年都没结果。直到2023年他再次提起行政诉讼,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决定把民事争议和行政登记放在一起审理。法官先弄清了买卖协议到底有效无效,再问清楚继承人有没有放弃继承的打算。等民事问题都理清楚了,行政机关很快就把证件给办好了。这样一来就不用再让当事人来回跑好几趟窗口了。 最高法表示,以后会经常公布这种好的做法和具体规则。比如怎么合并审理案子、怎么处理行政和民事交叉的情况等等。还要把调解协议确认和执行这些配套的工作做得更顺畅一些。只有这样做了,才能真正把“程序空转”变成“实质解纷”,让老百姓能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