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日前更新公示了一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行为名单。
据统计,2025年全年共有397人因向留服中心提交虚假材料或信息而被列入失信名单,涉及年龄跨度大、造假类型多样,反映出当前学历认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失信人员的基本情况看,年龄最大的失信者达71岁,涉及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和成绩单造假;年龄最小的仅21岁,涉及护照和个人身份证件造假。
这一年龄跨度表明,学历认证造假问题并非仅限于特定群体,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失信行为主要集中在国境外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证书造假,此外还包括成绩单造假、学历经历造假以及护照等身份证件造假等多种形式。
根据2023年修订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提供虚假材料行为被明确界定为申请人在认证申请或复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提供伪造、变造或买卖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者提供虚假护照、通行证等身份证件及出入境记录的行为。
其中,未获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却提供伪造证书,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影响身份判断的行为,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情况。
为规范学历认证秩序,留服中心建立了分级处理机制。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被发现后,将在不予认证通知单出具之日起第11个工作日被列入公示名单。
情节一般的失信行为,公示期为1年;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公示期延长至3年。
在公示期内,留服中心暂不受理申请人提出的任何新的认证申请,以此形成有效的失信惩戒。
这一处理规定的实施,对学历认证市场产生了重要影响。
公示期满后,虽然留服中心可以重新受理申请,但可根据核查需要延长认证期限,这意味着失信者需要付出更高的时间成本。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影响或多次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留服中心还可决定延长公示期1至2年。
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构成严重违法或犯罪的,将被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学历认证造假问题的出现,反映出当前国际教育市场中存在的诚信缺失现象。
一些申请人为了获得认证便利或规避学历审查,铤而走险提供虚假材料,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破坏了学历认证制度的严肃性。
这类行为的存在,既损害了诚实守法申请人的权益,也对国内用人单位的招聘决策造成了误导。
教育部门加强失信名单公示和处罚力度,体现了对学历认证秩序的重视。
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分级处罚、延长公示期等措施,形成了多层次的失信惩戒体系。
这些举措有助于提高违法成本,增强对潜在违法者的威慑力,进而规范学历认证申请行为。
同时,这一现象也提示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认证审核机制。
在信息化时代,应加强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出入境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更加严密的核查体系,提高虚假材料的识别能力。
此外,还应加强对申请人的诚信教育,让更多人认识到提供虚假材料的严重后果。
诚信是教育公平的底线,也是人才评价的基石。
对学历学位造假“零容忍”,既是对规则的维护,更是对千千万万守法求学者与用人单位负责。
唯有让失信者付出应有代价、让合规者获得应有尊重,才能共同守住人才流动的“真实门槛”,为建设更加清朗有序的教育与人力资源环境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