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关键环节 国务院层面出台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

长期以来,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问题备受社会关注。

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行业,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具有天然垄断属性,但部分经营者利用其在管网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地位,通过捆绑交易、差别定价等手段,将垄断优势向设备安装、工程承包等竞争性环节延伸。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查处的某燃气公司强制收取"接入费"案、2023年曝光的某供电企业指定施工单位案,均暴露出行业监管的迫切需求。

这种乱象的形成存在多重诱因。

从行业特性看,管网设施投资大、周期长,客观上形成进入壁垒;从监管角度看,地方保护主义与政企不分现象尚未完全消除;从市场环境看,部分企业合规意识薄弱,将自然垄断误解为经营特权。

数据显示,近五年公用事业领域垄断案件年均增长21%,涉及民生投诉占比达34%,直接影响营商环境优化和群众获得感提升。

此次出台的《指南》精准施策,重点解决三大核心问题:一是细化7类典型垄断行为判定标准,如明确"拒绝交易"需同时满足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和正当理由排除;二是首创"合规宽大制度",对主动整改企业适度减轻处罚;三是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要求行业监管与反垄断执法形成合力。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文件特别强调对"二选一""最低采购量"等隐性垄断手段的规制。

分析人士认为,《指南》的实施将产生多重积极效应。

短期看,有助于规范当前招标采购、工程安装等环节的乱收费现象;中期看,将为2025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制度支撑;长期看,通过建立"预防—发现—惩处"的全链条机制,可望降低监管成本约30%。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测算,新规落地后,相关领域服务价格有望下降5%-8%,年均为企业减负超2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刚柔并济"的监管智慧。

一方面对涉及民生的重大垄断行为设定顶格处罚,另一方面针对技术创新、应急保供等特殊情形预留政策空间。

这种差异化治理思路,既借鉴了欧盟"必要设施理论"等国际经验,又充分考量我国公用事业改革发展阶段特征。

公用事业关系国计民生,其市场秩序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质量。

此次指南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反垄断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也体现了国家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

随着指南的贯彻实施,公用事业领域必将形成更加规范、透明、有序的竞争环境,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