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历时近两年的刑事诉讼风波,在检方撤诉决定后进入了新的阶段。
12月30日,玩具店主聂鹏立与其员工刘新向甘肃武威凉州区法院正式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国家赔偿共计53万余元。
这一举措标志着该案从刑事追诉阶段转向国家赔偿程序,也反映出冤错案件纠正后的深层问题。
案件回溯显示,问题的根源在于证据认定的反复变化。
2023年3月,武威警方在聂鹏立的玩具店查获疑似枪支98支,其中10支经鉴定被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检察机关随后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虽然认定聚鹏立、刘新的主观认知为仿真枪,社会危害性较小,但仍作出有罪判决,对聂鹏立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对刘新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然而,二审法院武威中院在2025年3月作出裁定,以"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这一转折点成为案件走向根本改变的关键。
重审过程中,关键证据的缺失逐渐浮现。
凉州区检察院经审查发现,侦查机关对聂鹏立、刘新"明知是枪支而予以出售"的主观故意再未获取新的证据,且涉案枪支是否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现不能做出鉴定。
这些证据缺陷最终导致检察机关于10月30日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撤回起诉。
11月26日,凉州区法院准许撤诉。
12月26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正式确认对两人不予起诉。
羁押时间的长度凸显了案件对当事人的实际伤害。
聂鹏立和刘新从2023年3月11日被刑事拘留至12月15日被取保候审,共被羁押279天。
这近十个月的失去自由期间,不仅中断了两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还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据聂鹏立介绍,两人为应诉前后花费已超过40万元,这笔巨大开支远超法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标准。
此外,曾在玩具店帮忙的5名人员也因本案被刑拘,虽未被批捕但同样遭受了司法强制措施的困扰。
国家赔偿申请的具体内容反映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两人分别申请赔偿26.5万余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2024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475.52元/天乘以279天计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132670.08元;二是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出具书面道歉信,消除案件影响,恢复名誉;三是按人身自由赔偿金一倍计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32670.08元。
这一倍数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申请,源于当事人因案件遭受的前所未有的精神痛苦,包括家庭顶梁柱收入中断、全家背上沉重债务等实际困难。
当前,该案已进入国家赔偿程序的审查阶段。
凉州区法院需要对两人的赔偿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和实际损害程度,作出公正的赔偿决定。
这一过程也是对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考验。
依法惩治涉枪支犯罪是维护公共安全的底线要求,但任何惩治都必须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之上。
案件从追诉到撤诉不起诉,再到国家赔偿申请启动,提醒人们:法治的权威不仅体现在打击犯罪的力度,更体现在纠错救济的温度与规则运行的精度。
让每一份结论都经得起证据检验,让每一次权利受损都能获得及时救济,才能不断夯实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