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这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的重要政策举措。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与优质供给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
一方面,养老服务市场存在经营主体规模偏小、品牌影响力弱、服务标准化程度低等问题;另一方面,部分地区仍存在市场准入壁垒、公平竞争环境有待改善等制约因素。
此次八部门联合发文,正是着眼于破解上述难题,通过系统性政策设计激发市场活力。
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养老服务品牌化建设的具体路径。
支持连锁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设置具有品牌特色的标识标志,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将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标志申请注册为商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更为重要的是,政策将择优遴选养老服务品牌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方阵,通过树立行业标杆,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带动整个行业提质升级。
在促进市场化供需有效对接方面,文件作出务实安排。
引导养老服务机构采取连锁化运营模式深入社区,以社区为支点整合周边医疗、康复、文娱等资源,构建综合性服务网络;鼓励家政服务企业拓展业务领域,积极参与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同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依托现有服务平台开辟养老服务专区,搭建供需信息对接桥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是此次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文件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针对不同类型经营主体完善差异化支持政策。
特别强调在政府采购养老服务项目过程中,严禁设置损害公平竞争的限制性条款,明确禁止通过隐性条款设置地域壁垒,阻碍外地优质养老机构进入本地市场。
这些规定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行政监管方面,文件提出要合理确定检查方式,规范检查行为,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给企业增加不必要负担。
这既体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也彰显了政府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的改革思路。
通过减轻企业合规成本,让经营主体将更多精力投入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发展上。
此外,文件还在科技赋能和要素扶持方面作出相应部署,鼓励运用智能技术改造传统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与科技深度融合;在用地、融资、人才等关键要素保障上给予政策倾斜,为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在老龄化进程加速与消费升级双重驱动下,养老服务正从民生事业向战略性产业跃迁。
此次政策既着眼当下市场培育,更布局长远生态构建,其成效不仅关乎亿万老年人福祉,也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开辟"银色赛道"。
如何将政策善意转化为市场动能,仍需在标准制定、监管创新、人才培养等环节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