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那是1月26日的事,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局那边可热闹了,呼和浩特市调解协会正式成立了。就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还有市人民检察院都来了之后,市司法局的大会算是开了个彩头。这也是呼和浩特市在法治建设上迈了一大步,社会治理这活儿也算是给推到了一个新台阶。要知道现在的社会矛盾可复杂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都有,传统的那些老办法肯定不行了。所以成立个协会就是为了把分散在各地方的调解资源给整合起来,弄成一个统一协调的平台。 说白了,这协会就是要让大家以前那种各自为政的松散状态变成一个有组织、有标准、大家都守规矩的行业圈子。这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是件大好事,也能让政府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实。这协会有啥用呢?首先就是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给挺在前面,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还有就是能预防风险,变被动为主动。最后也是很重要的一点,能给市场主体提供方便、低成本的解决纠纷的渠道。 接下来协会有四大任务要去做。第一就是得听党的话,别跑偏了。第二就是要跟着市委市政府走,多在金融、房地产这些重点领域搞防范。第三就是要把自己的队伍建设好,制定标准流程还得培训人。第四就是要宣传调解故事和法治文化。 这协会可不是随便弄出来的摆设。它能让调解工作从单打独斗变成团队合作,从经验办事变成专业办事。以后能不能搞好社会治理和矛盾化解,可全看这协会的作用了。它的做法能给自治区还有全国的城市提供一个好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