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门升级虚拟货币监管框架 明确禁止境内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稳定币

近期,虚拟货币价格大幅波动,杠杆交易引发集中爆仓,市场风险暴露加剧;,部分机构借“资产上链”“代币化融资”等概念包装融资项目,推动投机炒作回潮,风险形态呈现跨平台、跨区域、跨境传导特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在总结前期风险处置经验基础上,更完善监管政策框架,明确执法依据与工作机制,表达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政策信号。 从“问题”看,虚拟货币及涉及的衍生业态具有匿名性强、交易链条复杂、价格波动剧烈等特点,易被用于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且风险外溢速度快、波及面广。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在部分地区发展较快,但在实践中,若缺乏合规边界与金融基础设施支撑,容易出现以代币名义变相公开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等情形,诱发投资者权益受损与金融秩序紊乱。 从“原因”看,一是市场投机属性突出。在外部流动性预期变化、交易平台杠杆放大等因素作用下,价格急涨急跌频繁发生,市场情绪易被裹挟。二是跨境属性带来监管穿透难度。虚拟货币依托分布式账本等技术,点对点交易突破地理边界,相关主体通过境外平台、境外主体“绕道”开展业务的冲动上升,风险更易跨境扩散。三是概念混用导致误导性宣传。一些项目将“技术创新”与“金融发行交易”混为一谈,借“合规试点”“资产确权”之名行融资之实,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从“影响”看,通知在延续前期政策基调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风险识别与处置要求,突出三个层面的制度约束:其一,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明确监管底线,有助于稳定社会预期、压缩违法活动空间。其二,将RWA代币化纳入更清晰的监管框架,强调境内开展相关活动及提供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应予禁止,同时对经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作出例外安排,体现“严禁无序、鼓励合规”的政策取向。其三,首次提出未经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并明确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突出维护货币主权、防范跨境风险传导的制度导向。 从“对策”看,通知强调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治理格局,并围绕风险监测与处置提出更具操作性的要求。下一步,关键在于压实平台、机构与地方属地责任,强化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广告宣传、经营主体登记等环节的全链条治理;对以代币化、稳定币、境外发行等名义实施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形成震慑。同时,应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与投资者教育,推动形成“不参与、不组织、不宣传”的社会共识,减少因盲目跟风造成的财产损失。 从“前景”看,随着数字化、链式技术在资产管理、供应链金融、票据流转等场景的应用探索不断深化,市场对“确权、流转、融资”效率提升需求仍将存在。监管政策完善,旨在为技术应用划清边界:凡涉及公开融资、集中交易、承诺收益、面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等行为,必须纳入金融监管与法律框架,坚决防止以技术外衣突破监管底线。未来,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依托金融基础设施、遵循证券发行交易规则、强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创新探索,将更可能成为可持续路径;而以虚拟货币、代币化为噱头的无序扩张空间将进一步收窄。

此次监管升级标志着我国虚拟货币治理进入新阶段;在全球加密资产监管体系逐步建立的背景下,如何在防范风险与支持创新之间取得平衡仍是重要课题。中国的监管实践将为国际社会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