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强化餐饮业"三防"设施监管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前,餐饮服务业快速发展,但部分经营场所病媒生物防制上仍存薄弱环节,成为食源性疾病传播的隐患。为继续规范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对餐饮服务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防鼠、防虫、防尘"三防"设施是阻断病媒生物污染、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关键环节。在防鼠上,餐饮服务单位应对所有通向外环境的门窗、下水道、通风口、排风扇等孔洞安装牢固、网眼细密的金属防鼠网,网眼孔径通常不大于6毫米。门缝应严丝合缝,间隙建议不超过6毫米。对于操作区域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建议加装表面光滑、高度不低于60厘米的金属挡鼠板。室内墙缝、管洞等所有缝隙应全面封堵。可在远离食品处理区域合理布设粘鼠板、捕鼠笼等装置,并定期检查、更换位置、及时清理。 防虫防蝇工作需要多管齐下。餐厅、加工间等区域的对外门窗应配置完好无损的纱门、纱窗,确保常闭有效。在出入口等关键区域设置诱捕式灭蝇灯,建议安装高度距地约2米,并定期清理,确保正常运行。垃圾桶必须密闭加盖,做到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暂存点清洁。操作台面、地面及设备设施应及时清除食物残留。后厨、储物间、清洗区等环境应保持干燥、整洁,及时彻底清除油脂、积水和食物残渣。对橱柜内部、操作台底部、设备背面、管道缝隙等隐蔽处,应定期检查并进行针对性防治。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料等入库前应进行必要查验,防止携带蟑螂卵鞘进入经营场所。 防尘工作涉及食品储存、加工、供应全过程。待加工、已加工及直接入口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在储存、传送、摆放过程中,应使用洁净的容器盛放或使用保鲜膜、盖子等有效方式进行覆盖,避免暴露于空气中沾染灰尘。食品加工制作区域,特别是冷食、裱花、备餐等专间或专用操作区,应保持环境密闭性良好,与非清洁区域进行有效分隔。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存放于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定期对天花板、墙壁、设施设备顶部等高位区域进行清洁,防止积尘掉落。食品处理区内禁止进行可能产生大量灰尘的活动,涉及的清洁工作应在非加工时段进行。 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患常态化管理机制是确保"三防"工作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指定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并落实定期检查、清洁、消杀制度。所有防制活动,包括自行消杀或专业机构服务,应详细记录时间、点位、方法及效果,相关记录应妥善保存,接受监督检查。食品及原料储存应离地、离墙,距离不少于10厘米,确保排水通畅,无淤积污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各类无用积水,杜绝蚊虫滋生条件。建议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开展科学、全面的专业防治作业,提升防治效能。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三防"设施不完备、管理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同时,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觉相结合的食品安全防护体系。

食品安全重在细节与坚持。"三防"设施不可或缺,病媒防控更需常抓不懈。只有落实每个环节的日常管理,才能真正守护好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