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专家呼吁公众严守"十不要"禁令

问题——春季叠加清明节点,森林防火形势趋紧。 当前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清明节前后——祭扫活动集中——踏青游玩增多,部分地区又处春耕生产忙碌期,林缘地带、景区周边、墓区集中区等成为火险易发多发区域。有关部门提醒,森林火灾常常起于一粒火星、成于一阵风,一旦蔓延,处置难度大、损失代价高,防火工作必须把“源头管控”放在更突出位置。 原因——气象条件与人类活动叠加,风险点更密集。 一上,春季降水偏少、风力增大、空气湿度下降等情况较为常见,枯枝落叶和林下可燃物累积,点燃条件更容易满足,火势也更易扩展。另一方面,部分地区仍有祭扫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习俗;踏青露营、野炊烧烤、吸烟丢弃烟头等行为增多;一些地方农业生产中还存在烧荒、烧田埂草、炼山等现象,稍有疏忽就可能引发火情。风险的关键在于,“人为火源”在短时间内高度集中,而野外环境对火源几乎没有容错空间。 影响——一旦成灾,危害波及生态、民生与救援安全。 森林火灾不仅破坏林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带来水土流失、碳汇能力下降等长期生态损失,也可能威胁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运行。更需关注的是,山火扑救往往面临地形复杂、风向多变、烟气危害大等高风险因素,救援力量在高强度作业中更容易发生伤亡。实践表明,管住火源比事后扑救成本更低,也更能减少人员伤亡。 对策——把“十个不要”落到行动上,用制度与法治管住火源。 各地应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密巡护巡查,强化景区、墓区、林缘村镇等区域的火源管理,严格落实进山登记、火种收缴、明火管控等措施,必要时实施临时封山控火和错峰祭扫引导,提升预警和联动处置能力。同时,面向公众的防火宣传应更精准、更具操作性,让“风险提示”真正转化为“行为自觉”。结合当前防火要求,公众应重点做到以下事项: 一是不携带火种进入山林,不在林区吸烟,不使用打火把等方式照明;二是不在山上野炊、烧烤,不以任何形式点燃篝火或使用明火;三是不在林区上香烧纸,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方式;四是不进行烧荒、炼山、堆烧等易引发失控火情的用火行为;五是看护好未成年人及特殊人群,避免在林区玩火;六是不在野外生火取暖,不在行车途中向窗外抛掷烟头;七是不以放火驱兽等方式狩猎;八是发生火情时不盲目参与扑救,尤其不组织老、幼、弱、病、残人员参与抢险,确保救援专业化、有序化。 同时要明确法律边界:违规野外用火、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守法不仅是底线,也是对生命与自然负责的基本要求。发现火情应第一时间拨打12119报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避免小火酿成大灾。 前景——以常态化治理提升韧性,推动防火从“季节性应对”走向“全年性管理”。 森林防火正在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继续转变。下一步,应完善火险等级发布与分区分级管控机制,加强林区电力线路、施工用火等风险源排查,提升基层应急队伍训练和装备保障水平,并通过文明祭扫引导、景区精细化管理、林区生产用火许可与监管等方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火格局。随着公众安全意识提升和制度执行力增强,森林火灾可防可控的基础将更加稳固。

森林防火没有旁观者;清明追思重在心意,踏青赏景更要守规。守住一粒火星,就是守住一片绿意与万家安宁。把“十不要”落到行动,把“发现火情立即报警”记在心上,用每个人的自律与相互提醒,筑牢春季森林防火的共同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