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一村民非法食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查处 案件折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新动向

问题:清新区林业部门近日公布的案例显示,个别群众仍将野生动物视为“滋补食材”,为满足口腹之欲购买并食用禁食物种。

2022年12月,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在某镇一住宅查获两只拟用于食用的野生动物,经鉴定为黑水鸡,属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涉案当事人谢某承认在2022年7月至8月间购买该动物用于食用,违法事实清楚。

原因:一是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了解不足,认为只要数量少、价值低就不会触法;二是“野生更补”的观念仍有市场,诱发侥幸心理;三是部分地区对野生动物识别和禁食名录知晓度不高,容易被俗称掩盖真实物种属性。

本案中“水鸡仔”被认为是普通禽类,实为受保护的黑水鸡,反映出科普宣传仍需加强。

影响:非法购买、食用野生动物不仅破坏生态平衡,也触及公共安全与卫生风险,更直接违反《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有关禁止食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规定。

根据法规,违法者将面临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按涉案价值600元的两倍处罚,体现了依法行政与裁量标准的规范执行。

对策:清新区林业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两只黑水鸡尸体并处1200元罚款,同时通过通报案例以案释法,强调“舌尖上的违法”不可取。

下一步应在乡镇、村居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扩大重点保护物种名录的知晓范围,强化对餐饮、市场、网络交易环节的监督排查,建立线索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形成执法、宣传与社会监督合力。

前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将更加注重源头预防与社会共治。

公众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和法律意识提升,将从根本上减少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行为。

执法部门预计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普法教育进基层等方式,促使野生动物保护规范深入人心。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从谢某的案例可以看出,对野生动物的任何侵害,最终都会以某种方式反作用于人类自身。

在生态文明建设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每一个公民都应当认识到,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对自然、对未来的尊重。

让我们共同行动,用实际行为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让野生动物在自然界中自由生存,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