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不是说空话

在湖南省涟源市,有个交通事故纠纷特别让人心里热乎乎的。因为这事的主角是个年过七旬的老头。这本来是一场普通的车祸,最后却在涟源市人民法院的帮忙下,彻底解决了,还让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事情是这样的,就在前不久,七十多岁的曾某没考驾照就开车上路了,结果撞上了孙某的车。曾某伤得挺重。交警一看情况,就认定了曾某得负主要责任。不过这事儿也有难处,老人年纪大了又伤得重,赔偿和治疗都变得很复杂。案子最后交到了涟源市人民法院手里。法院的法官一看就明白,如果就这么判了,老人家可能会被拖进漫长的官司里去。他们决定改变做法,先别忙着开庭,把调解放在前面来做。 调解的过程里大家都表现得挺实在。肇事方孙某很清楚自己责任小,但他也看到曾某年纪大、伤得重,就主动说不要让老人家赔修车费了。保险公司也很给力,先垫付了医药费,还优化了理赔流程。最关键的是曾某和他的家属都很清醒,知道自己是无证驾驶也得担责,就没再为鉴定费和诉讼费扯皮。庭审的时候法官还像自己在打官司一样给大家讲道理,引导大家别光计较责任谁大谁小,得想办法把问题解决好、把关系修好。 最后在法院的撮合下大家都签了和解协议。这个协议考虑得很周全:既能让伤者有钱看病,也能让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少些麻烦。案子这么一解决就皆大欢喜了。曾某能安心养伤治病了;孙某和保险公司也不用再担心执行上的问题了。 涟源市人民法院这次的做法真的很让人佩服。他们把法律的刚性和调解的柔性结合在一起,让大家都变得更诚信、更友善。这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种体现。司法为民不是说空话的,而是实实在在体现在对每一个案子的处理上的。尤其是像这种涉及老年人的案子,更能看出咱们的法官有多用心。 这就是基层司法的一个成功例子。它告诉我们法律不光是冷冰冰的条文;更是生活中的温度和对人的关怀。这样的小案连着大民生;只有把每个小案都办好;才能建设出更美好的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