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这天,最高人民法院给大家讲了6个生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故事,告诉咱们法院是怎么保护老百姓利益、帮咱过日子、推动社会发展的。李迎老师写了一篇文章里,有个叫张某的顾客很倒霉。张某给某家化妆品店花了5万元,去做隆鼻和瘦脸针这些医美项目,结果鼻子和脸上长出了结节、红斑。本来张某还指望这家店有资质能治好她,店里人也骗她说产品没问题、症状是自身体质导致的。但不管怎么修都没效果,最后张某还是去医院做手术。 这家化妆品店根本没有在卫生部门登记注册,也没有那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他们明明知道自己没资格,还一直给张某做医美项目。张某觉得被忽悠了,就把店给告了,要求退5万块钱的服务费,还得赔她3倍的钱也就是15万多。法院觉得张某就是花钱想变漂亮的消费者,店家没证就敢行医属于欺诈行为。所以最终判了店家把5万元服务费退回来,还得支付15万多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