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整治网络“内卷式”竞争乱象:去年查办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932件、罚没逾7152万元

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催生了大量不正当竞争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在1月27日召开的"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重大案件"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已成为当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从去年的执法成果看,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网络不正当竞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共查办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932件,罚没金额达7152.94万元,体现了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和决心。

这些案件涉及流量劫持、非法获取数据、虚假宣传等多种违法形式,反映出网络竞争领域存在的系统性问题。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之所以频繁发生,根本原因在于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监管手段的不适应。

一些市场主体为了获取流量和销售额,不惜采取违法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直播电商、药品保健品等领域尤为突出,虚构直播间人气、夸大产品功效、商业诋毁等行为屡见不鲜。

这些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直接伤害消费者利益,特别是对老年消费者群体造成严重侵害。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已部署2025年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

该行动将重点聚焦直播电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光伏、汽车平台等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和行业。

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流量劫持、非法获取数据、直播带货中商业诋毁、刷单炒信、夸大产品功效、虚构直播间人气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将人工智能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在执法方式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积极探索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通过建立数字化监管执法平台,加大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测力度,实现对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

同时,鼓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网络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的监测效率和质量。

这些措施有助于有效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及时固定证据,推动监管执法更具准确性和高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治理需要多方协力。

除了监管部门的执法行动外,平台企业应加强自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市场主体应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只有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才能有效遏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治理网络不正当竞争既是维护市场公平的攻坚战,更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持久战。

在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竞争高地的今天,中国正通过法治化、智能化监管体系的构建,为高质量发展铺设更坚实的制度跑道。

这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新,或将重塑数字时代的商业文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