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年来,生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保险的保障能力也更受关注。来自医疗一线的调研显示,作为孕期健康管理的重要环节,产前检查部分地区仍存在“项目不统一、目录不清晰、报销不顺畅”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医院(省医学科学院)党委书记周琳指出,产前检查多在门诊完成,而门诊费用的管理与支付方式比住院更复杂,导致一些地方保障范围有限、政策口径不一,适龄女性在结算孕检费用时常遇到“能不能报、报多少、怎么报”的不确定性。 (原因)业内分析认为,产前检查报销不畅主要由三上因素叠加造成:一是门诊保障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与住院分娩费用相比,门诊项目更多、就诊更频繁,且各地医疗服务差异较大,统一管理和控费难度更高。二是地方政策标准不一。一些地区尚未形成明确的产检目录和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开具项目、经办机构审核支付缺少统一依据。三是制度发展不均衡仍然存。城乡、区域及不同参保群体之间待遇水平存在差异,叠加异地就医审批与结算流程不够顺畅,跨地区流动人群更容易遇到报销障碍。 (影响)产检保障不足不仅会增加家庭孕期支出压力,也可能影响规范产检的可及性和连续性。对高危妊娠人群而言,检查频次更高、项目更复杂,一旦缺乏稳定、可预期的支付政策,容易出现就医“拖延、减少、分散”等情况,进而影响母婴安全管理质量。从更宏观层面看,生育医疗保障体验关系群众对生育支持政策的获得感,也关系生育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周琳建议,加快制定统一的产前检查标准和项目规范,明确检查项目名称、频次与报销比例,并区分普通孕产妇与高危妊娠人群,形成更有针对性的目录指引;在支付方式上,可探索由按定额结算向按项目结算优化,或参照辅助生殖等管理经验,将产前检查纳入门诊特定病种支付范围,扩大生育保险适用项目;同时,继续明确生育政策与待遇标准,简化异地就医生育审批流程,提高跨地区结算便利度。在筹资上,她提出构建多元筹资机制、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完善监督与权益保障规则,推动形成共担共济共享的生育支持格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商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后回应称,已研究起草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强化制度保障功能的有关文件。围绕产前检查待遇保障,拟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制定覆盖孕期基础检查项目的基本服务包,并参照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方式,增强门诊环节的制度承接能力。围绕住院分娩费用保障,提出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总体上达到职工医疗住院费用保障水平。另外,将推进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增强经办服务效率与群众就医体验。对多元筹资机制等前瞻性建议,医保部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研究。 (前景)从政策走向看,以“服务包”方式明确孕期基础检查范围,并通过门诊慢特病支付机制承接,有助于在全国层面形成更清晰、可复制的待遇框架:一上减少地方自由裁量带来的标准差异,提高政策透明度和执行一致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在支付端实现规范管理,强化费用审核与质量约束。下一步,如何在统一基本标准与兼顾地区差异之间取得平衡,如何将高危妊娠等重点人群纳入更精细的保障,并与异地结算、直接结算改革联合推进,将成为制度落地的关键观察点。
从碎片化保障走向更系统的制度完善,我国生育保险改革正在进入关键阶段。这项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作——既需要政策层面的统筹设计——也离不开医疗资源与信息技术等配套支撑。在人口发展新常态下,构建覆盖全周期、多维度的生育支持体系,既是减轻群众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