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吴川的一起借宿行凶案,因为给犯罪嫌疑人做的精神司法鉴定结果改了,又一次引来了大家的关注。这事不仅害死了人还伤了人,挺让人痛心的。 受害人叫林某某,嫌疑人杨某是他初中同学,关系平时还行,假期还会来往。案发前一天杨某是跟林某某一块去医院看病的,当晚就借住在林家。可到了第二天下午,情况就变了样。杨某出门买了把菜刀回来,戴着头盔冲到林家门口行凶。林某某听到弟弟喊救命跑下楼去拦他,可惜打不过持刀的杨某,结果弟弟当场就没了,他自己也受了重伤。 案子最关键的争议点,就在杨某作案时脑子是不是清醒。刚开始鉴定的时候,说他得了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是在发病期间干的坏事,法律上得判他不用坐牢。但这次吴川市公安局又重新找机构给他做了检查,得出的结论不一样了。这次说是他得了精神分裂症,也是在发作期,但属于那种还能控制点自己行为的“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而且现在症状已经不严重了,他有受审的能力。 鉴定结果变来变去直接决定了该怎么判他罪、怎么量刑还有后续怎么走法律程序。从不用负刑事责任变到要负一部分责任,这就意味着杨某可能要坐牢了,不过他的精神状态在判刑的时候能稍微轻判一点。这改动对被害人家属来说特别重要,也说明了给精神病人做鉴定确实挺难的,得很慎重才行。 我国《刑法》规定得挺清楚:疯子在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时候犯罪不用坐牢;有时候清醒的时候犯罪就得坐牢;那种半疯不疯还能控制点行为的人也要坐牢,但可以酌情轻判。所以要想判得准,就得先搞清楚他当时的精神状态到底是什么样的。 案子现在已经交给检察院审查了。检察院会把两份报告还有其他证据都看一遍,再决定要不要起诉杨某、拿什么罪名起诉他。被害人家属林女士跟外面说案子的进展情况,其实大家都想知道司法机关能不能公正透明地把这事处理好。 大家不光盯着这个案子本身的结果看,更想知道司法系统到底怎么处理这种有精神问题的人犯的案子。怎么一边抓坏人一边又要保护他们的权利呢?吴川的这起案子就给我们看了个例子。 做精神鉴定的人就像个桥,把医学和法律连起来了。他们出的结论正不正确、公不公平直接关系到法律管得好不好、管得有没有温度。现在案子还在走程序呢,相信司法机关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好好查一查所有证据的准确性。 这次案子怎么处理好,不光是对受害者家属有个交代,也是回应大家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也能拿它当个参考。我们会一直关注这件事后续的公正审理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