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建设要从个别城市试点推向全社会

最近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一个新的文件,叫《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的儿童友好建设要从个别城市试点推向全社会了。这个文件是在“五个友好”的基础上,更聚焦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这几个方面。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提出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全国已经有116个城市建成了儿童友好城市。这次的文件把儿童友好建设从部分城市扩展到了包括乡村在内的全社会。 这个文件提出,我们要以儿童的视角去考虑问题,把“1米高度”作为参考标准。政府在做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孩子的需求。给孩子提供免费学前教育、给满13周岁的女孩免费接种HPV疫苗等措施也被列入其中。 不过,政策好落地才是关键。首先需要让不同地区的经验互相流动起来,像浙江这样的地方在儿童友好建设上积累了不少经验,应该多互相学习借鉴。其次,全社会都要参与进来,不是只靠政府部门就能做好的。比如儿童医院处理孩子隐私的方式、铁路部门推出“儿童遛娃舱”,这些都是值得学习的好办法。 这个文件还强调了儿童友好建设是一项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不是搞几个示范点或者验收评定就能完事的。它需要融入到日常治理中去,成为制度性常态。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形成常态化机制,像“日拱一卒”一样一点一滴地努力推进。 赵彩侠写在《中国教育报》2026年03月23日第02版的文章就是这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