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推进,但一些地区仍会出现“垃圾围村”。媒体曝光显示——个别村庄存垃圾随意堆放——甚至向沟渠、林地乃至农田倾倒的现象,影响村容村貌,也带来异味、蚊蝇滋生,并增加土壤和水体污染风险。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垃圾围村问题,同时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发出治理从“铺开覆盖”转向“攻克难点、补齐机制”的政策信号。原因:一是“钱从哪来”的压力较大。农村地域广、住户分散,收集点建设、车辆转运、人员配备和末端处理都需要持续投入,仅靠一次性建设资金难以支撑长期运行。二是“事由谁管”边界不清。一些地方重建设、轻管护,村集体、保洁队伍、乡镇部门和农户之间职责划分不明,考核与奖惩不到位,容易出现设施闲置、运维中断、问题反复。三是“垃圾去哪”链条不顺。部分地区末端处置能力不足或衔接不畅,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分类—收运—处理”难以形成闭环,易出现“前端分类、后端混装”“集中堆放、无人清运”等情况。四是治理方式与农村生活习惯贴合不够,一些分类模式照搬城市做法,群众参与度和执行率不高。影响:垃圾围村看似是环境小事,实际关系到乡村振兴的生态底色和公共服务质量。一上,长期堆放和随意倾倒可能造成面源污染,影响耕地质量和农村饮水安全;另一方面,环境问题最直接影响群众体验,容易削弱基层治理公信力,增加邻里矛盾与投诉纠纷。同时,农村旅游、特色产业等对生态环境依赖度高,环境短板会直接拖累产业发展与人才回流。对策:围绕“资金、责任、去向”三件事,应形成可持续、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其一,完善多元稳定投入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以奖代补、以效付费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收运处置;探索与农村公共服务一体化运维衔接,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避免“建得起、管不起”。其二,明确权责与流程标准。推动以法规、规章或村规民约固化责任链条,清晰界定政府、乡镇、村集体、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农户的义务,建立台账管理、巡查督办、群众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让“谁来管、管到哪”有据可依。其三,打通末端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布局就地就近处理设施,推动可堆肥厨余、可回收物与其他垃圾分类分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提高低值可回收物回收效率;对偏远地区探索小型化、分散式处理路径,降低长距离转运成本。其四,提高群众参与度并推动源头减量。通过积分激励、兑换回收、上门宣讲等方式提升参与意愿,推广更简便、易执行的分类方法;推动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等生产生活废弃物回收处置协同治理。前景:从中央连续部署到地方实践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正从“有没有收集点、能不能拉走”转向“体系能否长期运转、治理是否见效且不反弹”。随着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和常态化运维机制逐步完善,并辅以法治化、规范化手段,各地有望加快补齐末端处置能力短板,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和数字化监管应用,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治理成效也将更直观体现在村庄环境改善、公共健康风险降低和乡村产业承载能力提升上。
垃圾围村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政策、法律、资金、技术等协同发力。关键是建立权责清晰、投入稳定、运转顺畅的长效机制,让农村环境治理从“出了问题再处理”转向日常管理,从临时举措转为制度化安排。只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才能让群众在更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中,切实感受到乡村振兴带来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