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买了一套无锡安置房,结果现在想过户,结果给卡住了,竟然是因为房主去世了,家属不愿意办手续

哎,你们听说了吗,十年前买了一套无锡锡山区的拆迁安置房,结果现在想过户,结果给卡住了,居然是因为房主去世了,家属不愿意办手续!真是让人头疼。刑先生和他老婆2010年10月花22万元买下了这套92平方米的房子,还高高兴兴搬进去住了十年。结果政策松绑后可以过户了,可卖房人林先生已经不在人世了,他的家人死活不肯帮忙办手续。 你们可能会觉得这房子早就不是林先生的了,家属能不配合吗?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啊。刑先生一状把林先生的妻子和子女告到了锡山区法院。法院最后认定合同有效,刑先生也付了房款还住在里面。这下林先生的家人也没辙了,只能承担起协助过户的责任。 这不只是一个人的经历啊。最近两年无锡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数量明显上升,很多人都是因为“政策放开”才把纠纷翻出来的。卖房人反悔、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拒绝配合过户、甚至把房子抵押借钱这些事儿层出不穷。不过好在上诉率不高,大多数案件都在区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结案了。 其实这事儿也挺常见的。王阿姨的安置房卖出去后,她儿子不愿意过户。法院就判决王阿姨协助办理手续,并且认定迟延过户导致土地收益上涨部分应由卖方承担。结果王阿姨多交了几万元的费用。还有孙先生的情况也差不多,买下房连车库都付清了钱拿到产权证后卖家却拒不过户还抵押借款。 为啥会有这么多纠纷呢?以前安置房私下交易挺普遍的,“先卖后证”、长期不过户留下很多操作空间。政策一放开房价早就翻番了啊!当年几十万元对普通家庭来说是巨款啊,现在同地段商品房动不动就是百万、千万的价格差距太大了。 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醒大家:“不管有没有产权证,双方签署的安置房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千万别冲动啊。查清楚卖方身份、看好证件上的共有人、合同里写清楚逾期过户违约金和土地收益上涨补偿条款这些措施都能帮你降低“踩坑”概率。 不过说到底还是要讲契约精神啊!当年签字画押的时候你们自愿签字自愿付钱那就得认账啊!法律只看签字那一刻——自愿就是自愿嘛!所以卖家别想着反悔涨价就可以退钱啦!要不然不仅没诚信还要承担诉讼费、违约金和土地收益上涨损失这些额外代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