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1月28日还有1月29日,各地法院趁着春节前这段时间,展开了一系列专门的普法活动,好给这一整年的最后关口筑牢法治防线。虽说临近农历新年了,大家出门走动多了,风险隐患也随之冒出来了。好在咱们全国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想得远,早早地就准备好了力量,下到城乡一线去。他们通过一些实实在在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把专业的司法服务送到了群众的家门口。这种做法就是为了把社会平安稳定的基础打得更牢实。 河南省安阳县那边的情况是这样的:1月29日,县人民法院的干警直接走进了崔家桥镇人流扎堆的地方。因为这年末大家手里的资金流转得比较快,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这些事儿很容易死灰复燃。干警们就在那摆展板、挂横幅、发资料,还现场解答问题。他们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给大家详细说了说那些常见的犯罪手段和案子,重点是提醒大家怎么看风险、怎么防着点。最后就是为了把大伙儿的“钱袋子”守好。 江苏省金湖县的做法也挺有创意。1月24日正好赶上福寿村办春节联欢活动,他们就把“法治年货”送进了村里。干警们在热闹的人群里转悠,不光发普法手册、设咨询台,还专门盯着那些跟农村人过日子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来讲。像是《民法典》里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姻家庭还有邻里纠纷怎么处理这些规定,他们都讲得特别明白。为了不让老百姓有距离感,他们还把防范电信诈骗的事儿一块儿说了。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的思路就不一样了。1月28日,区人民法院在洋溪镇新街村搞了个生态保护的宣传。干警们现场给大家解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这些法律知识。他们用实际的案例告诉大家非法捕猎、买卖、吃野生动物的后果有多严重,还会对生态造成多大的危害。这样的做法就是想让村民们改掉那些老毛病,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的现代观念和法治意识。 这一波节前的普法活动有几个特点挺突出:一是时间抓得准,正好卡在了岁末年初社会治安容易出问题的时候;二是内容抓得准,重点都是那些现在最伤老百姓切身利益、最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三是形式灵活多变,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过节的习惯来搞宣传;四是基层法院的干部主动上前了,不再是以前那种坐在办公室等案子上门了。 这些行动其实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通过提前介入、先把法律讲清楚了,能从源头上把潜在的纠纷给降下来。让大家学会遇到事儿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这也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一个好路子。 法治这东西就是平安的基石啊!多地法院在这个节骨眼上积极行动起来,把复杂的法律知识变成了老百姓听得懂的大白话和能用得上的招数。这不光是为了节日期间大家的安全和日子过得好保驾护航,更是司法机关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行动。 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常态化的精准普法和把司法服务送到基层去的做法很重要。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全社会都懂法、守法、用法的好氛围。未来我们期待司法为民的暖流一直流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