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指定管理人推进全润能源破产案 债权申报审查完成并进入核对阶段

广东全润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程序进入债权核对阶段。管理人近日向公司法定代表人发出债权核对通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9日指定刘梨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担任管理人,并确定债权申报期为2026年2月9日至3月23日。截至申报截止日,共有3位债权人申报5笔债权,总额439.6万元,涉及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和普通债权等。

债权核查是重塑市场信心的重要环节;广东全润能源案的规范化处理既关乎个案公平,也是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验。社会各界可关注管理人信息披露,共同推动债务风险有序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