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带病上岗”雇主要担责

宋颖莹律师给出意见:月嫂行业散、小、乱,熟人介绍和家政公司派单是两大用工模式。两者法律关系不同:雇主直接找月嫂工作,一旦出事,只能追责月嫂,取证和赔偿都很难。而雇主与家政公司签合同,让公司派月嫂过来,这时候公司要担责。如果月嫂有毛病没说清楚,雇主就能找公司赔钱。 4月14日深夜,岳林街道一个小区突然亮了灯,住户林女士着急报了警。她刚请来的月嫂包里藏着一摞胃药,却一个字没提有胃病。林女士担心这药会通过母乳或者餐具传给宝宝,心里特别不踏实,决定马上炒了她。岳林派出所的民警很快赶到现场,看到药盒上写着“××胃药”,但是这位月嫂拿不出医院的诊断证明。林女士说:“她前几天面试时拿出来一大堆证,有健康证、护理证还有育婴师资格证,唯独没说自己肚子里有毛病。”她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了,哪成想隐患还在合同外头。 4月14日那晚,岳林派出所的民警给林女士算了一笔账。这位月嫂一共干了四天活儿,合同上写的日薪是1200元。林女士最后给了她6800元作为工资。虽然钱是给结清了,但是双方的心结却没解开:林女士总觉得月嫂“带病上岗”已经对孩子造成了潜在伤害,非得让家政公司出个书面说明还得管后面的体检费;月嫂觉得这是“小毛病”没人管得着她,死活不答应赔一分钱。民警建议她们走法律程序先把证据固定下来再谈赔偿的事儿,还提醒大家以后在签合同的时候把“健康告知”这块儿写上,免得再碰上这种麻烦事。 这起纠纷给大家提了个醒:下单之前让家政公司把月嫂最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拿出来看一下,尤其是胃镜、血常规这些项目得重点查。在服务期间每天留意一下月嫂的精神状态和吃药的情况,如果发现不对劲立马停用并且拍照留证据。合同里最好加上一条“健康保证条款”,写明如果月嫂有什么病没说清楚,雇主有权把她炒了并且索赔。市场上的自律很重要但他律也必不可少;那一张看起来不起眼的健康告知书往往决定了一家人能不能睡个踏实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