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人民陪审员罗鸣获最高法司法部表扬 以温情司法架起法治与民情的桥梁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基层司法工作如何既坚守法律底线又体现人文关怀,成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课题。罗山县人民陪审员罗鸣的实践探索,为此课题提供了生动注脚。 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双重参与者",罗鸣面临角色转换的挑战。社区工作中积累的调解经验与法庭严格的诉讼程序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差异曾让她在初次履职时倍感压力。但正是这种跨领域的实践经历,使她敏锐发现:大量涉民生案件表面是法律争议,实质是情感诉求。统计显示,其参与陪审的40余起案件中,80%以上涉及劳动纠纷、邻里矛盾等民生问题,这些案件往往标的额小但矛盾易激化。 针对这一特点,罗鸣创新推出"倾听—释法—促和"的三步调解法。在某临聘人员社保纠纷案中,她先以社区工作者的身份倾听当事人诉求,再协同法官梳理政策脉络,最终促成双方在法理框架内达成补偿协议。这种既解"法结"又化"心结"的工作方法,增强了纠纷化解效率。法律专家指出,这种做法契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指导精神。 更为可贵的是,罗鸣实现了司法资源与社区治理的良性互动。她将陪审工作中接触的典型案例转化为社区普法素材,通过"以案说法"提升居民法治意识;同时把社区掌握的社情民意反馈至司法环节,帮助法庭更精准把握矛盾根源。这种双向赋能模式,使法治精神在基层土壤中生根发芽。

司法公正既体现在裁判文书的严谨,也体现在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真实感受。人民陪审员连接法庭与社会、贯通法理与民心——既是审判活动的参与者——也是基层治理的助推者。把"看得见的公正"落到每一次耐心倾听、每一次释法明理、每一次握手言和之中,法治的种子才能在社区生根发芽,为基层社会的长治久安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