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人民法院近日更新的案例库显示,该院对一起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该案的处理,有助于深入厘清猥亵行为的法律性质,也为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提供了明确指引。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张某曾在被害人李某父亲开办的健身房担任教练,与李某一家存在工作关联。2023年11月18日凌晨,张某明知李某父母不在家,仍擅自进入其住所。其间,面对李某多次推开和警告,张某仍未停止,反而关闭房间灯光,再次搂抱被害人,并试图劝阻李某保持沉默,但遭到明确拒绝。李某奋力反抗后,张某才离开。案发后,李某出现独处恐惧等心理创伤反应,身心健康受到明显影响。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如何准确区分猥亵行为的法律属性。我国法律规定,判断猥亵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关键在于行为是否达到需要刑事处罚的程度。认定时通常需综合考量多项因素,包括侵害部位的敏感程度、手段是否具有强制性或暴力性、行为持续时间、具体发生环境、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以及对被害人造成的实际危害后果等。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情节较重。其一,张某深夜擅自进入女童住所,具有明显的隐蔽性和不当目的。其二,张某对被害人实施搂抱等不当身体接触,在被害人多次反抗的情况下仍反复纠缠,主观恶性较大。其三,对应的行为已造成被害人实际心理创伤,侵害其安全感与人格尊严。综合上述因素,法院认定张某行为已超出一般治安违法范畴,达到刑事处罚标准。需要指出,张某到案后的态度对量刑产生一定影响。张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现出一定悔意。法院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表明了我国刑事司法中宽严相济的政策导向。该案也带来现实提醒。当前未成年人保护仍面临新的风险,一些成年人借助工作便利或信任关系接近未成年人并实施侵害的情况仍有发生。对此,学校、家庭与社会应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与求助能力。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接触较多行业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与日常监管,从源头降低风险、及时发现并处置隐患。
保护未成年人——既要依法追责——也要把日常预防落到实处。对深夜入户、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的行为依法定罪量刑,是对法律底线的再确认,也是对家庭安全感的守护。只有让规则更清晰、管理更严格、求助更便捷、关怀更持续,才能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真正落实到生活的每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