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北京市正处于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推进新能源供热技术的广泛应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6年第一批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新能源供热项目的公开征集工作。
这一举措标志着首都在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从支持范围看,此次征集涵盖了当前新能源供热领域的主要技术方向。
浅层地源热泵、中深层地热、再生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供热、城市和工业余热利用、绿电蓄热、绿氢供热、城镇集中式空气源热泵以及新能源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等多种新能源供热系统均被纳入支持范围。
这种多元化的技术支持体现了北京市因地制宜、多管齐下的政策导向,为不同类型的项目提供了充分的发展空间。
在补贴力度方面,北京市采取了差异化的支持政策。
对新能源供热装机占比达到60%及以上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给予新能源建设投资3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这是最高补贴比例。
对装机占比在30%至60%之间的项目,补贴比例为20%。
对新技术应用项目和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项目,无论装机占比如何,只要达到30%及以上,均可获得30%的资金支持。
这种梯度化的激励机制既鼓励企业提高新能源应用比例,又为不同发展阶段的项目提供了相应的政策支持。
从申报条件看,北京市对项目的规范性和可行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位于北京市范围内,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及市区两级规划布局,满足所在区域的生态环保和城市更新要求。
已开工项目需要完成前期手续,独立选址的综合能源站应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开工项目需要出具书面承诺函,明确开工前各项手续的完成时间表。
所有申报项目应于2026年5月前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这一要求确保了政府投资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为防范违规申报,北京市建立了多层次的审核机制。
申报单位需要出具书面承诺函,明确未享受其他市级补贴,确保资金不重复支持。
同时,无严重失信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成为了申报的基本条件。
纳入严重失信单位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被明确禁止申报。
这些措施有效防止了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从实施流程看,北京市建立了规范的项目评估和审核体系。
申报时间截止至3月20日,申报单位需要提交规划用地意见、项目立项文件、建设方案、资金申请报告等完整材料。
各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初审,3月21日前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第三方开展预审,确定拟支持项目清单。
符合要求的项目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资金申请及拨付工作。
这一政策的出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能源供热技术的推广应用,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北京市的碳排放,还能够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通过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支持,可以激发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形成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
同时,新能源供热产业的发展也将为相关产业链创造新的增长点,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
推进新能源供热,本质上是以更高效率的技术体系重塑城市能源供给方式,也是以制度约束与资金引导推动绿色转型从“愿景”走向“工程”。
把好项目准入、强化绩效管理、鼓励技术创新与规模化应用并重,既有助于提升城市供热保障能力,也将为超大城市能源转型提供更具示范意义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