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为啥现在好多主播打官司,搞得那么费劲?其实根本原因是大家把劳动关系和商业合作混为一谈了。尤其是在这种新业态里,到底啥叫用工,啥叫做买卖,真的很难界定清楚。这不,2022年8月,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刚处理了一个经典案子,把事情说得特别明白。 事情是这样的,主播吴某跟一家经纪公司签了合同。合同规定,公司给吴某提供策划、培训还有设备,吴某得每月播满135个小时。至于钱咋分,就按比例来算。公司还给了个保底期,大概五个月。双方都认可这是独家商业合作,而且账号归个人所有。 吴某干活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在家里捣鼓直播,公司只是在网上指导一下。大家分钱的时候也按规矩来,后来那个保底也给补上了。结果到了2024年5月,公司就不高兴了,说吴某老停播,还自己偷偷干别的直播活动。公司这是要告吴某违约呢。 但吴某觉得这根本不算什么违约,反而是公司把他当工人使唤,硬是说他俩是劳动关系,所以就闹到了延庆区人民法院。其实之前在仲裁那一块就已经被驳回过了。 法院审来审去,觉得这不构成劳动关系。法官说了三点理由:第一看合同本身,缺了工作内容、社保这些基本条款;第二看谁管谁,吴某自己说了算;第三看经济上的事儿,收入全靠直播分成。 这下好了,终审判决出来了:双方是合作关系。这案子给那些搞直播的提了个醒:签合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看是干活还是做生意。对于公司来说也得改改规矩,别拿着合作的名义干着管理的事儿。 这件事不光解决了眼前的纠纷,还告诉大家该怎么区分新业态和老规矩。在这个互联网越来越发达的年代,咱们得有个清晰的规矩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