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1994年,我国实施了自然保护区条例,这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了法律依据。而这次把修订草案审议通过的会议,就在1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这次修订不仅是对原有法律的更新,更是推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的关键一步。这个草案在1月1日实施,是为了和《国家公园法》实现更好的衔接。 我国已经建立了2600多处自然保护区,并且正在加快构建新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这个体系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这次修订给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定位、管理体制还有管控措施带来了优化。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指导意见给这个草案提供了指引。 这次修订给我们展现了一个新的局面。把原来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改成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这种划分不是简单的改名,而是基于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管理精细化需求做出的重大调整。比如在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就把这种划分落实到了具体行动中。 这次修订也让我们看到了差别化管控的重要性。这种方式不再是一刀切的管理,而是根据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策略。比如在海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徐基良看来,差别化管控必须建立在科学论证基础上。这样能确保主要保护对象绝对安全,不损害生态系统基本功能。 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据新规探索实施季节性严格管控,而在其他季节和一般区域则规划生态观鸟等友好型活动。保护区管护局局长肖良开表示这个条例为他们实施季节性分区和差别化管控提供了法律依据。 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陵县长乐村通过实施系统生态修复,促进了村集体增收并让村民实现了家门口就业。章崇志局长深有感触地说:“当居民从守护绿水青山中获得收益时,他们就从被管理的对象转变为积极的守护者。”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首席科学家高吉喜认为未来方向是在坚守生态红线前提下探索新模式实现良性循环。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司长袁继明指出这次条例修订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立法。 这个条例修订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崭新的局面: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惠益共享治理机制构建出来了。 我国广袤的自然保护区必将迎来更科学、更规范、更高效的管理新阶段。 相关部门将依据新规加强跨部门协作与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行为。 所以我们要确保这部承载着绿色发展期盼的法律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