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或面临重刑甚至死刑

近日,3月2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梅姨案”取得重要进展,嫌疑人谢某某被成功抓获并依法逮捕。3人、9个儿童等相关细节也随之披露。“梅姨”作为本案的关键人物,绰号“梅姨”,她在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这5人实施拐卖儿童犯罪行为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负责寻找买家、中转儿童并从中抽取提成,形成了完整的拐卖儿童链条。 然而,张维平已经执行死刑,这会不会给对“梅姨”的犯罪行为进行认定带来影响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耿佳宁表示,张维平在死刑前供述提到了“梅姨”,这对认定她的罪行起到了有利作用。此外,“梅姨”也对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旨龙指出,在整个犯罪流程中,“梅姨”起到了中游和下游的作用。虽然她在这个链条中获取的利益较少,但她对整个犯罪过程起到了推动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耿佳宁强调,“梅姨”的行为符合中转和贩卖这两个环节,因此她与实施拐骗、绑架等行为的嫌疑人同罪。 法院对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这5人的判决显示,张维平和周容平被判处死刑,杨朝平和刘正洪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三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耿佳宁指出,“梅姨”涉及9个儿童的贩卖,符合人数众多的情况。郭旨龙表示,“梅姨”主要针对幼儿进行贩卖,因此在量刑时应该考虑加重处罚。 综上所述,“梅姨”可能面临重刑甚至死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