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小区公示欠缴物业服务费

1月20日,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卞恒亮律师和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田竹律师被问到物业费公示问题,他们一致认为这是合理行为,不会侵犯隐私。记者还采访了市级机关西大院的居民,有些人同意物业的做法,也有些人感到担忧。这个小区原本是由机关事务局管理的,后来改由物业公司接手。为了督促欠费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在小区大门公布了欠缴名单。这张公示牌写着“2014年度欠缴物业服务费业主名单公示”,上面详细列出了60多位住户的信息。 这个老小区的居民们大多彼此熟悉,物业把楼号和姓氏都公开了,这让一些人感到不好意思。不过也有业主认为没缴费的业主是在享受他人缴纳的公共服务成果,因此觉得这种公示可以理解。 物业负责人曹经理说,他们之前多次上门催缴但仍无效果,只好采取这种办法。他表示这次公示是无奈之举。如果还有业主不缴费,他们会考虑发函到业主单位催款,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 对于侵犯隐私的质疑,曹经理解释说他没有公布具体名字。不过记者发现名单上有5个业主的信息被遮挡住了,保安解释说这是已经补缴费用的人。 由于西大院是个老小区,大家都互相认识。所以公开这些信息难免会让大家有些尴尬。但物业认为这样做能促使更多人主动缴费。两位律师也认同这种做法,并举例说自来水、电力公司也通过类似的方式进行催缴。 总之,这次在西大院张贴欠费名单引起了一些讨论。不过律师和物业都表示这并不违法也不侵犯隐私。不过物业也被提醒要注意方法避免过激行为引起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