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包装擅用“狼牙山五壮士”形象遭判责:公益诉讼守护英烈荣光与社会公序

一起涉及英雄烈士肖像权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近日在河北保定审结;某农产品企业在饮用水等商品包装上使用与著名油画《狼牙山五壮士》高度相似的人物造型,经长达十个月的商业推广后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调查显示,该企业自2024年12月起,在产品外包装上采用包含五个人物形象的标识设计。经国家博物馆专家鉴定——该设计虽在细节处有所改动——但在人物造型、动作组合等核心要素上与詹建俊1959年创作的革命历史题材油画存在实质性相似。企业通过实体店铺及新媒体平台进行大规模商业推广的行为,已构成对英雄烈士肖像的不当利用。 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该线索后,依法征询了烈士近亲属意见。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于商业广告宣传。在完成诉前公告程序后,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9月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保定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企业的行为既违背了商业伦理,也触碰了法律红线。"狼牙山五壮士"作为全国人民共同铭记的革命英雄群体,其形象寄托着厚重的历史价值和民族精神。将此类具有特殊意义的肖像用于商品促销,不仅损害英烈亲属的情感权益,更会消解英烈形象所代表的精神内涵。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判决创新性地引入了"替代性修复"措施。除常规的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外,法院特别判令侵权企业须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专项普法宣传。这种判决方式既表明了司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理念,也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参考样本。 法律专家指出,随着《民法典》和《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配套实施,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英烈权益保护体系。近三年来全国已累计办理涉及的公益诉讼案件170余件,其中约八成涉及商业化滥用问题。此次判决再次明确传递出司法机关注重精神权益保护的鲜明导向。

英雄烈士是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财富,其肖像、名誉和荣誉受法律保护。本案通过司法手段制止和纠正商业侵权行为,既表明了法治精神,也提醒企业在商业活动中要遵守法律、尊重历史。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司法实践的深入,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保护,社会对英烈精神的尊崇也将得到更好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