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反对者能否使用”引发焦点争议 近期,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一处老旧住宅楼因加装电梯使用权问题引发纠纷:该楼栋推进电梯增设过程中,多数业主同意,仅一户业主张某表示反对。电梯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张某提出愿按既定方案补交分摊款以使用电梯,但其他住户以其此前反对、影响推进及目前已起诉全楼住户为由,拒绝向其提供电梯卡或同意其使用。随后,张某将同栋多位住户诉至法院,案件仍在审理中。 原因——利益分配、程序博弈与邻里情绪叠加 记者了解,张某此前反对增设电梯,主要顾虑集中在三个上:其一,电梯及连廊可能对住宅采光、视野造成遮挡;其二,平层入户方案抬高连廊高度,可能带来隐私暴露与居住安宁受影响的担忧;其三,施工结构及外立面变动可能引发房屋墙体安全风险。上述顾虑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具有一定普遍性,往往触及“便利性提升”与“低层住户权益保护”的平衡难题。 而其他住户的不满则主要来自两点:一是部分业主认为,张某的反对意见使项目在程序推进、协调沟通上付出更多时间成本,形成“他人承担成本、个人后期受益”的心理落差;二是张某起诉全楼住户后,邻里关系深入紧张,情绪对立强化了“宁可僵持也不妥协”的态度。该楼栋电梯筹备对应的负责人表示,若张某撤诉并按方案补交费用,部分住户愿再行协商,但目前尚未形成一致意见。 影响——从“设施改善”转向“关系对抗”的外溢风险 加装电梯本是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高层住户出行便利、房屋价值与居住品质提升。但此类纠纷一旦走向诉讼对抗,容易产生三上影响:其一,邻里互信受损,公共事务决策难度上升,后续公共维修、环境治理等议题也可能被“情绪化”处理;其二,电梯作为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则若缺乏统一明确的约束边界,可能引发类似“先反对后使用”争议的连锁效应;其三,低层住户对隐私、采光、通风等相邻权益的担忧若缺少充分论证与补偿安排,可能削弱公众对改造政策的获得感,影响改造推进的社会基础。 对策——法理框架内完善规则,在社区治理中修复关系 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街道和社区已多次组织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后续将继续推动协商,争取尽快形成可执行方案。 从法理层面看,法律界人士指出,电梯增设通常发生在建筑物共有部位,依法涉及全体业主的共有权与共同管理权。若电梯依法依规完成审批并建成投入使用,原则上属于该楼栋业主共同共有的设施。对于前期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如其愿依照既定分摊方案补交费用、承担相应义务,一概剥夺其使用权,可能与共有权保障、公平原则存在冲突。实践中,一些案件处理思路亦倾向于在补交成本后保障其基本使用需求,同时通过明确分摊、补偿、管理等规则,维护已出资业主的财产权益与合理期待。 从治理层面看,化解矛盾需要把“权利义务清单”与“情绪修复机制”同步推进:一上,建议加装电梯前进一步细化书面协议,明确反对者后续加入条件、补交标准、违约责任、管理费分担、使用权启用节点等,减少事后争议空间;另一上,对低层住户关切的隐私、采光、通风等问题,可通过优化连廊视线遮挡、加装隔断与防窥设施、完善施工检测与后评估、建立合理补偿机制等方式增强可接受度;同时,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与法律服务,将“各说各话”转为“以证据与规则说话”。 前景——制度化协商将成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关键变量 随着城市更新持续推进,加装电梯从“单个项目”逐步转为“社区治理议题”。此类案件的走向将对同类改造项目形成示范效应:一方面,公共设施的共有属性与使用权保障将更受重视;另一方面,前置协商的质量、协议文本的完备程度以及基层调解的专业化水平,将决定矛盾是被消解在萌芽阶段,还是演变为耗时耗力的诉讼对抗。
这场持续两年的电梯之争,既折射出基层治理中的现实难题,也检验了民法典框架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在社区层面的落地。如何在民生工程推进中兼顾效率与公平——既需要法律规则的清晰适用——也离不开持续、有效的社区协商。随着城镇化进入存量更新阶段,此类纠纷的处理经验将直接影响居民的获得感与改造项目的推进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