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行业作为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支撑,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随着居民线上问诊、远程购药需求不断增长,传统药店的服务模式亟需创新升级。商务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十八项具体举措,为行业转型指明方向。 当前,我国药品零售行业正处于创新转型的关键阶段。传统的"售药窗口"模式已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指出,需要推动行业从传统药品销售向综合性健康服务转变,强化专业服务、健康促进与应急保供等功能,将药店打造成贴近社区、服务百姓的"健康驿站"。 完善药事服务上,意见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团队与健康顾问,加强药学技术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注册总部的执业药师承担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此创新举措有助于扩大优质药学服务的覆盖面,让更多群众获得专业指导。 医保政策的优化调整为药店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意见明确,凭医院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可以获得与医院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定点零售药店的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本统筹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同时,优化医保基金与零售药店的结算方式,有效压缩结算时长,提升结算效率。这些措施将更便利群众就近购药,降低用药成本。 在药品采购上,意见鼓励行业协会或区域医药流通龙头企业牵头,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针对其他药品,鼓励零售药店整合采购需求,开展联合采购,实现量价挂钩,提升议价能力。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指出,这是业态的一种创新,将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的议价能力,使其有望以更低的价格拿到药品,同时丰富药店药品种类,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用药需求。 创新健康服务功能是药店转型的重要内容。意见鼓励开展与中药零售相关的中医药健康咨询指导等服务,支持老字号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品牌连锁药店进社区、进乡镇,鼓励商超、便利店等日常消费场所依法依规销售符合监管要求的药品。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提出鼓励零售药店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饮水和防暑降温等关怀措施,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构建联动机制,提供适老、助残、育幼等健康照护服务。这些举措进一步拓展了药店作为"健康驿站"的健康促进功能,说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为推进"健康驿站"建设,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联合行业专家编撰了《零售药店健康驿站服务指南》,为零售药店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运营提供系统指引。专业人士认为,这多项措施有助于推动药店更好融入我国的医疗卫生体系,使药店不仅成为销售场所,更成为提供便捷、高效医疗服务的重要节点。 意见多次强调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倡导医药生产企业与全国或区域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深度合作,以市场为导向规范药品购销价格体系,引导零售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这些举措有利于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作为重要的医疗健康服务窗口和用药安全保障环节,药店的转型升级既要满足当前便捷购药需求,也要着眼于未来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关键在于落实专业标准、规范流程管理,让"健康驿站"真正成为居民信赖的健康守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