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签合同支付5000元预定金被停职

最近,我们关注到一个消费者的故事,3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节目中回应了市民孙女士的投诉。孙女士反映她去年通过线上平台团购了一家家政公司的月嫂服务,缴纳了5000元的预定金,还和公司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结果今年2月底她临盆前夕,按约定多次联系公司要求月嫂进入群对接事宜,却迟迟无人应答。多次催促后才知道,原定的月嫂因为高血压和服务问题被停职,不能上岗。“她们没有提前告诉我月嫂的情况,直到我反复催促才告诉我。我觉得我的权益没有保障。” 针对这个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协调处处长兼市消协秘书长蔡敏剑承诺,会和涉事公司沟通调查结果并组织调解。经过努力,南通市消费者协会联系到了当事人孙女士还有涉事企业。他们查验了孙女士的网签合同,发现她支付的5000元是预付款而非定金。经过仔细研究,消费者协会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退还5000元预付款。 这次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实际上是因为合同履行条款的标识不明确导致分歧产生。” 蔡敏剑表示。孙女士一家对于结果非常满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后全额退款了。”记者核实情况后得知这次事件圆满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