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把这个案件给判了。 一个叫白某的车主把奔驰车违规停在了深圳一个小区的绿化带里。 这次事故是郭某家里客厅的钢化玻璃突然自爆坠落后砸中的白某的车,给车造成了高达11.8万元的维修费用。 法院审理后就给郭某判了赔12万。 案件调查结果显示,白某的车确实停在了禁止停车的区域。 但是法院认定违停和玻璃坠落造成的损失没有直接关系。 法官也说了,虽然违停要受处罚,但不能用来当高空坠物责任人的借口。 物业公司因为设置了醒目标识还有定期检查外墙安全,这次也没被追责。 物业还在一周前做过公共区域的安全排查,所以尽到了管理义务。 这次判案的依据是《民法典》第1254条,因为是建筑物坠落物致害,所以采用了过错推定原则。 郭某作为玻璃的所有权人没能证明自己维护好了玻璃,所以得承担责任。 另外判决书里还说了,玻璃自爆不算不可抗力,业主应该想到可能会有这种风险。 这个案件给处理城市高空坠物纠纷提供了新的例子。 法律专家建议业主定期检查窗户玻璃状态,可以贴防爆膜或者买责任险。 车主也要注意,虽然这次违停没影响赔偿责任认定,但违规停车还是会被交警罚款,保险也不会全额赔你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