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出台动力电池回收新规:以“数字身份证”贯通全链条,推动全生命周期监管落地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的规范回收利用已成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课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从产业发展现状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已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双双超过1600万辆,同比增长均接近30%。

随之而来的是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时代的到来。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表示,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到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预计将超过100万吨。

这一庞大的数字背后,既是产业发展的成果,也是资源循环利用的紧迫任务。

此前,我国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已取得显著成效。

2025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已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与此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近30项,涵盖回收通用要求、管理规范、余能检测等多个方面。

这些成绩为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动力电池回收不仅关乎产业可持续发展,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

此次政策创新体现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治理思路,其落地成效将直接影响我国能否在全球新能源汽车竞赛中抢占循环经济制高点。

未来,仍需企业、公众与监管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构建高效、绿色的电池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