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桥区创新普法机制显成效 法治阵地建设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天桥区在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阵地建设等举措,不断提升全区普法依法治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工作机制创新方面,天桥区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普法工作体系。

区委、区政府每年制定《年度天桥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年度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印发,为全区普法工作明确了方向、规范了路径。

这一做法将普法工作从宽泛的号召转化为具体的任务分解,使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职责更加清晰明确。

同时,天桥区建立了普法工作报告机制,各重点普法责任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认真填写"普法履职数据清单",形成年度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这一透明化的管理方式有助于推动普法工作的规范运行,强化了各部门的责任意识。

在基层法治建设方面,天桥区重点推进农村地区的法治工作。

全面坚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一个法律顾问服务两个村(社区)的比例,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通过建立定期调度和考核机制、设立法律顾问公示栏、建立"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水平,使村民能够更便捷地获得法律帮助。

天桥区还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八五"期间,桑梓店街道高王村被确定为全国民主法治村,这是对该地区法治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

区司法部门组织引导村"两委"干部自觉学法用法,不断促进村级工作规范运行。

按照《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天桥区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2021年6月,天桥区在桑梓店街道召开"乡村法治带头人"培训会,把法治内容纳入新一届村(居)两委干部培训课目。

全区14个街道办事处共推荐"法治带头人"172人、"法律明白人"468人,区司法局对前期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为农村地区培养了一支懂法、守法、用法的骨干队伍。

在法治阵地建设方面,天桥区投入了大量资源,建成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

2021年,天桥区分别在泺口街道办事处袁庄社区、北园社区林桥社区建成"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和扫黑除恶法治社区,针对性地开展了交通安全和扫黑除恶法治宣传。

同年,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和天桥黄河河务局,投资300余万元,在黄河百里风景区建成天桥黄河普法教育基地,这一基地集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展示、公众教育于一体,成为全区普法工作的重要阵地。

此外,天桥区还在无影山街道办事处无影潭公园建成"天桥区廉政主题公园",在浅水湾公园建成"天桥区扫黑除恶主题公园"。

这些主题公园将法治宣传融入城市建设,使广大市民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法治教育,实现了法治宣传的常态化、生活化。

这些法治阵地的建成投入使用,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新的平台和载体,有助于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天桥区正在逐步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普法的生命力在基层,成效也要在基层检验。

以清单压实责任、以公开接受监督、以法律服务和阵地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体现的是把法治作为治理方式和发展环境来塑造的实践导向。

面向未来,只有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可及性和可评估性,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切实感受到“办事有章、遇事有法、解决有路”,才能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与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