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查获1800粒涉毒“三无”减肥药 甲基安非他明检测呈阳性

天津滨海机场海关近日查获一起非法携带管制药品案件。关员在对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进行机检时,发现其行李图像异常。开箱查验后,发现行李内装有1800粒外观无品名、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标识的减肥类药品。 经现场快速检测,这批"三无"药品的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属于国家第一类精神药品。甲基苯丙胺是一种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强效兴奋剂,具有高度成瘾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旅客供述该批药品系受他人委托代购携带入境,目的是规避海关监管。 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非法药品走私的新特点。走私分子利用旅客个人通道进行隐蔽运输,通过委托代购的方式分散风险,同时将管制精神药品伪装成普通减肥药进行贩运,手段不断翻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任何个人和组织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进口、出口、携带此类管制物品。违反规定者将面临没收、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滨海机场海关表示,将继续加强进境旅客行李监管,充分运用机检、人工查验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走私违法行为。海关部门提醒出入境旅客,不要为他人代购、代运来源不明的药品和物品。对于个人确实需要进口的药品,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有关许可手续,确保合法合规。

口岸查获的每一批"三无"药品,都是对公共健康与社会安全的警示。体重管理没有"捷径",更不能以触犯法律和危害健康为代价。只有坚持依法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公众识别能力,才能防止"看似普通的减肥药"成为风险隐患的入口,切实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国门安全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