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5日7时许,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王官屯镇润德加工厂发生一起较大中毒事故;该厂为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25年11月,现有员工16名,主要从事木材加工和棺材生产。事故发生在厂区生活区,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地点位于生活区1至3号房间,系员工宿舍。生活区南端设有锅炉房和浴室,由一台生物质燃料热水锅炉通过地暖为整个生活区供暖。生活区共有19间平房,其中1至10号为住宿区,11至16号为储存室,17至19号为餐厅。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现场检测、勘察和人员询问,初步查明事故原因如下:一是锅炉安装在封闭房间内,缺少必要通风,燃烧不充分导致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较高。二是事发前一晚至次日凌晨出现7至8级阵风,大风造成排烟不畅,引发明显的烟气倒灌。三是烟气通过锅炉房与宿舍隔墙上方横梁缝隙进入隔壁吊顶,并通过吊顶筒灯逐步扩散至1、2、3号房间,最终导致人员中毒伤亡。 三、暴露的深层问题 事故反映出企业安全管理存在多处短板。 一是安全管理制度缺失。事故单位未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体系,员工缺少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和风险辨识能力不足。 二是锅炉房设计与施工存在缺陷。通风条件不符合要求,烟道穿墙处封堵不到位,锅炉房与宿舍紧邻,对一氧化碳风险缺乏有效防控措施。 三是对冬季取暖风险认识不足。企业成立时间较短,对一氧化碳中毒的危害性重视不够,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准备不足。 四、事故的警示意义 一氧化碳无色、无味、无刺激性,隐蔽性强、危害大。冬季是一氧化碳中毒高发期,北方地区企业和家庭普遍依靠燃煤、燃气或生物质燃料取暖。设备安装不规范、通风设计不合理、维护保养不到位,都可能导致一氧化碳泄漏并在室内积聚。此次事故提示涉及的单位必须把冬季取暖安全作为重点风险管控内容,持续加强防范,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五、防范对策与要求 针对本次事故,有关部门提出防范要求:各地区和相关企业要加强事故警示宣传,指导督促企业排查整改同类隐患;企业要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风险辨识能力和安全意识;各地区要将预防中毒窒息事故纳入2026年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隐患排查整改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主要措施包括:确保锅炉房通风良好并配备有效排烟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供暖设备,保障燃烧充分、排烟顺畅;在可能产生一氧化碳的场所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开展定期培训,使员工掌握中毒早期症状和处置要点;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及时响应、快速救治。
生命至上不是口号,要落实在每一台锅炉的规范安装、每一处缝隙的有效封堵、每一次巡检的如实记录、每一名员工的培训到位之中。冬季一氧化碳中毒风险看不见、闻不到,但可以通过制度管理和工程措施被识别、被控制。把生活区纳入安全管理重点,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预警,才能把风险止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