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民生行业并购整合须防“合而成势”挤压竞争空间。
瓶装液化石油气与居民日常生活、餐饮经营等密切相关,具有需求刚性和替代性有限的特点。
在自然垄断环节较多的公用事业领域,一旦市场结构过度集中,价格形成机制、服务质量和安全投入都可能受到影响。
此次监管部门对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拟设合营企业作出禁止决定,直指集中可能引发的竞争削弱与价格上行风险。
原因——从行业属性到市场结构,集中可能放大支配力并诱发协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显示,2024年10月,佛山市南海区6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业务的企业签署协议,拟在当地新设并共同控制合营企业,投资建设并运营储配站。
尽管该集中未达到法定申报标准,当事方仍选择自愿申报。
监管部门在受理后,多次征求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意见,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经济学分析。
评估认为,集中后实体可能在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形成市场支配地位,同时更容易与其他参与者达成协调,进而可能直接或间接实施提高价格等行为。
对需求稳定、信息相对透明、交易频次高的民生商品而言,一旦集中降低竞争强度,价格传导往往更快,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成本。
影响——对市场秩序与民生负担形成“前置性”保护。
依法禁止并非否定企业合理经营与规模化发展,而是对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结构性风险进行提前阻断。
该案作为公用事业领域首次被禁止的经营者集中,释放出明确信号:在涉及公共利益、民生保障和自然垄断环节较多的行业,监管将更注重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强调以法治方式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从社会效果看,此举有助于防止集中后推高瓶装燃气价格、增加居民和小微商户负担,稳定预期,也有利于促进行业在服务、配送、应急保障、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以质量为导向的竞争。
对策——鼓励合规整合与效率提升,在规则框架内实现降本增效。
公用事业领域存在规模经济与网络效应,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设施升级、配送优化实现降本增效具有现实需求。
关键在于整合方式是否以提高效率并让利于民为目标,是否保留必要的竞争约束并接受透明监管。
一方面,企业应强化合规意识,重大合作、共同控制安排要充分评估竞争影响,必要时主动沟通并提交可核查的效率证明与利益传导机制,避免以“合营”“平台化”之名形成事实上的价格同盟。
另一方面,地方监管部门可在不削弱竞争的前提下,引导企业通过公开公平的市场化方式参与储配能力建设与安全投入,推进信息公开、成本监审、服务标准等制度建设,提升监管的精准性与可预期性。
此前监管部门起草《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正是对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体现出制度供给的前瞻性。
前景——反垄断与保民生并行,公用事业治理将更强调竞争政策与行业监管协同。
随着城市化推进和公共服务需求升级,燃气、供水、供电、供热等领域将持续面临设施更新、应急保障与安全治理压力,企业整合、联合投资等活动仍会增多。
可以预见,未来监管将更加注重对经营者集中和协同行为的全链条风险识别,既严防通过集中形成支配地位或协同涨价,也支持以提升安全水平和服务效率为导向的合规创新。
对企业而言,合规经营将成为核心竞争力;对行业而言,只有在公平竞争与有效监管的双重约束下,才能实现“保供稳价、提质增效”的长期目标。
公用事业关系千家万户,其市场秩序的维护直接影响社会生活质量。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集中,充分体现了我国反垄断执法向民生领域深化的决心。
这一决定既是对现有法律制度的有力践行,也是对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中规范竞争秩序的重要探索。
随着《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的进一步推进,可以预期,我国将在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与促进公用事业高质量发展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点,为建设规范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