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矛盾多发与司法资源有限并存,亟需就地高效化解 随着乡村产业项目推进、人员流动增多、利益关系交织,邻里纠纷、宅基地争议、合同纠纷等基层易发多发。一些矛盾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往往面临周期较长、成本较高、对立情绪加剧等问题,既增加当事人负担,也对基层治理体系的承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争端解决在家门口,成为各地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课题。 原因——制度优势叠加基层经验,人民陪审员成为连接司法与民意的重要纽带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其价值不仅在于参与合议裁判,更在于以社会经验补充专业判断、以民意视角增进裁判公信。此次获通报表扬的覃敏华,长期扎根德庆县永丰镇文罗村,既熟悉乡土社会运行逻辑,也具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她将党务、村务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懂群众、懂基层、懂情理”的特点,转化为参审中的事实辨析能力与调解中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复杂纠纷提供“法理与情理并重”的解决路径。 影响——以参审促公正、以调解促和谐,推动“案结事了人和”落到实处 据德庆县有关上介绍,2024年以来,覃敏华联合法官参与调解、参审各类民事案件38件,成功调解12件;同时村级层面参与化解邻里关系、宅基地等矛盾纠纷36起,调处成功率达100%。此组数据折射出基层多元解纷的现实成效:一上,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调查、合议评议,能够更好促成事实查明与裁判说理,增强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另一方面,通过前端调解和就地化解,减少矛盾“诉讼化”“对抗化”,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因工程结算项目繁复、质量鉴定专业性强、标的额较高,争议焦点难以迅速厘清。覃敏华在庭审中以更贴近基层实际的“调查视角”参与事实核对,围绕工程细节向当事人发问,引导庭审调查聚焦关键争点,并在合议评议环节独立发表意见、提出理据,为裁判提供来自社会经验层面的参考。实践表明,人民陪审员在专业审判框架内贡献“民间智慧”,有助于提升裁判结果的可接受度与社会认同感。 对策——完善“人大+法院”等联动机制,形成预防在前、化解在小的治理闭环 覃敏华兼具人大代表身份,在参与陪审的同时,推动将法律知识转化为解纷能力,探索“人大+法院”联动模式:在纠纷进入诉讼或临近诉讼阶段,通过人大代表参与释法明理、协调资源、疏导情绪,推动当事双方在法律边界内寻找可行方案,实现“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以情化怨”。在她看来,调解关键在于先稳情绪、再讲法理、后谈方案:对情绪激动者耐心倾听、共情疏导,对争议焦点以事实与规则作支撑,对方案设计兼顾合法性与可执行性,促成各方“愿意签、签得下、履行得了”。 同时,基层治理需要体系化支撑。当地在推进“1+6+N”等基层治理机制过程中,推动人大代表、法院、职能部门与村社力量形成合力,把矛盾纠纷处置从“单点突破”转向“协同作战”。据介绍,近年来德庆县法院受理民事纠纷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反映出多元解纷对“减量提质”的带动作用。覃敏华也在去年以来主动联动法官及职能部门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4件,表明了前端治理与司法保障相衔接的路径。 前景——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民主参与,助推基层法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全国层面看,此次通报表扬既是对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成效的肯定,也表达出持续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的政策信号。面向未来,基层治理的复杂性仍将上升:产业发展带来利益重构,公共事务增多带来协商需求,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不断提高。要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效能,需在选任管理、履职培训、参与保障、激励约束各上持续完善;同时推动“人大+法院”、诉调对接、网格治理、行业调解等机制深度融合,形成“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司法确认—执行跟进”的闭环体系,让矛盾纠纷化解更及时、更精准、更有温度。
覃敏华的经历说明,法治的根基在基层,活力在实践。当法律专业性与基层经验相结合,制度优势才能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位扎根乡村的人民陪审员用行动证明:法治的温度,既体现在庄严的法庭上,也蕴含在每一个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更多这样懂法律、知民情、有担当的基层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