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司法机关正以更精准的举措回应市场主体关切;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数据显示,自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系统通过再审程序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为88名当事人恢复合法权益。这个成果背后,是对“防止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原则的严格执行。 当前,部分企业经营仍面临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壁垒,个别地区还存在执法标准不一、“小过重罚”等现象。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民营经济促进法指导意见,深入明确合同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去年全国法院依法认定69件涉企案件不构成犯罪。业内分析认为,这既避免了“办一个案子垮一家企业”,也说明了司法对市场规律的尊重。 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上,司法机关加大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治理力度。针对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全国法院执行到位金额达311.42亿元;适用“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审结案件709件,有效遏制“以大欺小”。胖东来诉网络侵权案、“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案等典型判决,显示出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秩序维护上的明确态度。 行政执法规范化也在推进。各级法院通过行政诉讼审查,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367起。中国人民大学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指出:“这种‘刀刃向内’的监督机制,既倒逼行政机关提升执法水平,也让企业对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更稳定的预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审判监督纠错、执行兑现权益、行政审查规范权力运行、规则供给稳定预期,此次通报发出清晰信号: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姑息,对影响市场公平的障碍动真格,涉企案件办理坚持依法、审慎、精准。随着对应的举措深入落地,企业获得感有望转化为更强的发展信心与创新动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